光山县检察院:履职尽责 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创新实行“三项制度”全力提升案件质效
今年以来,光山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实行“案件会商、文书会审、案卷会查”三项制度,全力提升案件质效,所办案件中无一出现质量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对认罪认罚案提出量刑建议36人,法院已采纳33人,采纳率为91.7%。
检察官联席会议商讨案件
强化案件移送审查前会商。该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案件及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对于存在分歧的案件及时提请检委会讨论,以确保案件准确定性。对于上诉、抗诉的案件,该院及时向信阳市检察院汇报,争取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与指导。该院通过层层把关,有效防止案件质量问题发生;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会商,争取在常见罪名如何量刑、常见量刑情节加减幅度等方面达成共识,切实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
实行文书会审,提高文书质量。该院建立文书领导审核机制,要求承办检察官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报告、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报检察长、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三重审核,保证文书质量;建立文书互查互审机制,有效提升了诉讼监督的主动性、同步性和全面性;建立优秀文书评选机制,将优秀文书作为范本供其他案件承办人参考,并以此作为精品案件评选的基础。
该院实行案卷会查,围绕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四方面进行评查,突出对撤案、不捕、不立案、抗诉、法院改变定性等类型案件的重点评查,找准案件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网上网下评查结合,从全院抽调资深员额检察官,逐案打分后报院领导审核,纳入部门和承办人绩效考评,在每周一例会上由院领导逐案点评;对不捕、不诉、撤案等案件,评查组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