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社区(住宅小区)管理的通告
信疫防指〔2020〕26号
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
各类社区(住宅小区)管理的通告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信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各类社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社区(小区)封闭式管理。全市各类社区(小区)要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所有社区(小区)居民无特殊情况(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重大病情就医、购买生活必需品等)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出入必须登记,外人不得入内。禁止各小区居民无事出门逛街、在公共场所逗留聚集,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切实减少人员流动性传播风险。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通道,设置24小时疫情监测值班岗,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严禁不戴口罩人员出入;所有进出小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实行登记管理。
二、严格规范小区车辆出入核查管控。所有进出小区车辆均要逐人逐车核查登记,本小区居民车辆,因参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一线值班等需要用车的,经出具相关证明并备案后准予进出,并实施强制检疫检查和登记;非本小区居民车辆,除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等特殊车辆外,一律就地封存,一律不得进出。
三、强化落实单位主管的各类家属院管控责任。中央、省驻信单位和市直各部门必须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服从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令和安排,落实单位家属院(家属区)管理、管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对家属院(家属区)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积极配合所在社区(村)防控工作,共同把本单位家属院(家属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强化对破产企业家属院、开放式、无人管理的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疫情防控,由其主管部门和所在辖区街道、社区(村)共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指派专人设立防控点,实施封闭管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加大对各类单位家属院(家属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对疫情管控指令执行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曝光。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要做好各类社区(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等公共场所消毒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群众爱国卫生运动。要对户外遛狗行为进行严格管控、专项整治,即日起,严禁在公共场所和户外遛狗,所有犬类等宠物一律实行登记管理,必须在家拴养或圈养,严禁携带宠物搭乘公用电梯、进入公共场所,切实减少疫情扩散风险,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者,各辖区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五、切实履行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公民必须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报告个人情况,主动进行医学观察,主动接受隔离;各级组织和个人发现发热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医疗机构采取隔离等医学调查处置措施;严格执行政府发布的各项防控限制措施,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各地各单位要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预防、从严管控,同时要及时保障涉及国计民生、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和运输。
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