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开放便民理发服务的通知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基本生活,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便民理发服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营业条件
(一)营业证照齐全。理发场所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二)通风条件良好。能保持工作场所正常换气通风,可采用向外单向通风或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必须关闭回风系统,使用全新风。提倡室外工作服务。
(三)物资储备充足。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储备足够的体温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四)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发型师、服务员、收银员等从业人员,须新近取得健康申报证明后方可上岗。
具备上述条件的理发场所,经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卫生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准予营业。同时,倡导社区提前统计有需求的人员数量,组织理发师在预定时间和指定的室外开放场所,提供剪发服务。
二、明确服务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理发店仅提供剪发服务,不得提供洗护、染(烫)发、美容、刮脸、剃须等其他服务项目。
三、严格工作标准
(一)严格疫情检测。顾客须携带身份证,经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店。发现顾客有发热症状要第一时间向辖区办事处和卫健部门报告,并引导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加强通风消毒。理发场所公共部位每天不少于两次消毒,座椅、毛巾、理发工具等高频次使用物品随时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三)做好自身防护。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配戴口罩,做好自身消毒防护。上岗前、下班后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严禁体温高于37.3℃者上岗工作,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降低人员聚集密度。营业期间要严格控制店内人员数量,理发师按座位数的50%上岗,座位间距不小于2米。可以采取电话预约方式错时服务,避免顾客在店外长时间排队等待。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周密安排部署,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违规开业的理发场所及时予以关停,从严处罚。
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