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向公安机关移送5起恶意欠薪案
为切实维护广大务工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山阴新闻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加大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及个人,促进用人单位自觉依法用工,截至9月底,已向公安局移送5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涉案金额80多万元。
用人单位恶意欠薪不仅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山阴新闻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加大巡查力度,对欠薪问题突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服装加工、餐饮服务、建设施工等行业,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从快从严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欠薪案优先受理优先立案,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加快侦办速度,加大欠薪违法震慑。
同时,公安机关告诫相关欠薪单位和个人,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