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15名党政领导干部(2)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政务门户网()下载《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选调党政领导干部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至第五师双河市党委组织部(xjbtdwsshszzb@163.com),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蓝底渐变色);
(6)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2019年5月31日至6月2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谈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4.面谈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谈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原件;
(3)两张2寸免冠照片(蓝底渐变色);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面谈
面谈时间拟定于2019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第五师双河市工作的意向等,满分100分,考官5-7人。参加面谈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体检
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1.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1:2的比例,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根据面谈、考察情况,按程序报批后,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务门户网站及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保障政策
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的通知》(兵党组发〔2018〕39号)执行。主要保障政策:
(一)住房政策。选调的干部统一安排周转房1套,面积在100平米左右,5年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给予正处级20万元、副处级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调离兵团的,需退回享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配偶、子女就业政策。配偶、子女可以随调随迁。随调人员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配偶、子女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事业单位简化招聘程序的绿色通道政策;本科以下学历的,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可以帮助推荐到企业适当的岗位工作。到企业工作的配偶、子女,第一年可享受每月800元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