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4)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5-16 2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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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民生保障信息服务。推进全面覆盖乡村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系统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建设完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面向孤寡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

  (八)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完善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网络提速降费、平台资源、营销渠道、金融信贷、人才培训等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经营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农民提供在线培训服务,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

  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数字农业、智慧旅游业、智慧产业园区,促进农业农村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信息流带动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物资流。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改善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网络信贷等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为农民提供足不出村的便捷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服务门槛,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依法打击互联网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推动网络扶贫向纵深发展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动网络扶贫行动向纵深发展,强化对产业和就业扶持,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对脱贫人员的跟踪及分析,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巩固和提升网络扶贫成效。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保持过渡期的政策稳定,继续开展网络扶志和扶智,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技能,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十)统筹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

  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强化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特色主导产业,打造感知体验、智慧应用、要素集聚、融合创新的“互联网+”产业生态圈,辐射和带动乡村创业创新。

  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引导集聚提升类村庄全面深化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乡村新业态。引导城郊融合类村庄发展数字经济,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引导特色保护类村庄发掘独特资源,建设互联网特色乡村。引导搬迁撤并类村庄完善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避免形成新的“数字鸿沟”。

  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利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各部门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统筹整合乡村已有信息服务站点资源,推广一站多用,避免重复建设。促进数字乡村国际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做好整体规划设计,研究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要举措,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要将数字乡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好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深化“放管服”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加强数字乡村理论研究,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