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时期的民学(2)
厚父对“民心”的阐释与先秦诸多注重现实治理的思想家产生了共鸣。“民心”由“人心”决定。“民心”实为“人心”在政治视野中的体现,是一种政治化的“人心”。“人心难测”的观念曾在先秦时期普遍流行。如《礼记》在提出“同民心”(《乐记》)的价值层面追求时,亦强调“人藏其心”(《礼运》)的现实统治难题,建议通过礼制、刑罚的合理制定来导民以正;荀子也在“性恶”思路之下,明确主张“人心之危”(《荀子·解蔽》),提出以礼来应对“人心”导致的“争”与“乱”(《荀子·礼论》);《庄子·列御寇》借孔子之口叹言:“凡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提出应以观察其人的“忠”“敬”“信”“节”等切实行为来体察人心;《吕氏春秋·观表》对于民众之心的判定与《厚父》十分相似:“人之心隐匿难见,渊深难测。”提出为政者“必审征表”,即以切实的表象与征兆知晓人心;《韩非子·用人》则提出内在之心难以把握,主张以外在明显易知的标杆、钟鼓以及法令来教化人心:“古之人曰:‘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故以表示目,以鼓语耳,以法教心。”以上对百姓之“心”的判定推之于政治视野中,实则皆与《厚父》“民心惟本,厥作惟叶”的思维一致,即倡导以明白易知的经验事实来应对难测之心,重外轻内,落实到制度层面则是以礼仪和法度来实现难测之心的识别与规范。
先秦时期“民心论”的两个面向在百家争鸣中交替盛行、相互作用。先秦诸子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妥善处理好现实治理层面的“民心”,最终实现向价值层面的“民心”的转换,从而确保政治正当性?儒家与法家开出的应对之方颇值得关注。“爱”与“利”始终是两家实现此等转化的金钥匙。孟子认为:“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民无恒心,即意味着“民心不壹”。孟子已经意识到,通过情感之爱与物质之利,带给百姓美好生活,可以赢得价值层面的“民心”。由此,满足百姓物质需求的“恒产”就显得尤为重要,故孟子强调“养生丧死无憾”,最终实现“民归之,由水之就下”的政治效果(《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儒效》也对百姓的“自利”心理有深刻把握:“以从俗为善,以货财为宝,以养生为己至道,是民德也。”进而强调“节用裕民”(《荀子·富国》),希望百姓能够过上富足的生活。荀子认为,唯有爱民利民才能获得百姓的拥护与支持,《荀子·君道》讲:“故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爱之利之必须付诸行动,这样百姓才会拥护圣王而乐意为其效命。孟荀皆通过爱与利的相互转换心理,完成了事实层面的“民心”向价值层面的“民心”转换的理论论证。与孟荀不同的是,法家的韩非子强调“利”更能获取民心。《韩非子·显学》反对“得民之心”,此处的“民心”实为“民心不壹”“民心难测”之“民心”,他认为“民智之不足用”,例如“禹决江浚河”“子产开亩树桑”起初都是不得民心的,但长远的实际利益一旦惠及百姓,便可赢得了百姓的拥护,从而实现了价值层面的“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