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激发巨大创新潜能(3)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近日表示,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性重大攻关项目,包括量子信息、星际探测以及涉及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卡脖子”重大攻关项目,将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作用,按照“揭榜挂帅”的要求予以推进。
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创新改革借鉴“揭榜挂帅”,采取任务清单方式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及时公布《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举措清单》,组织各地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揭榜,原则上每个地方年度揭榜改革任务不少于3项。
在地方层面,“揭榜挂帅”成为攻破技术瓶颈的“法宝”。
早在2017年初,贵州省就率先打破惯例,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张榜”出来,面向全国公开悬赏攻关。贵州省发布的“招贤令”立足解决实际技术难题,不设论文考核指标,受到了广泛关注。
随后,全国各地开始密集探索“揭榜挂帅”。
政府部门积极为“揭榜挂帅”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3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方案》指出,“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发榜方是提出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重大需求或产业关键技术难题的单位,主要为广州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由市科技局论证后向全国张榜,再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联合体主动揭榜,揭榜成功后,揭榜方与发榜方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技术攻关。《方案》还明确,市财政为单个项目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月12日,陕西省科技厅表示,将在陕西省重大科技项目管理中实施“揭榜挂帅”方式,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揭榜挂帅”项目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并获得资金支持,重大应急性共性技术攻关由财政负担全部科研经费。其他“揭榜挂帅”项目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省科技厅根据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核定“揭榜挂帅”项目科研经费总额,并按照不超过科研经费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揭榜制”规则在完善
“揭榜挂帅”正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揭榜挂帅”规则逐步细化。4月1日,《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发布。《办法》提出,建立覆盖需求征集、论证遴选、揭榜对接、评估评审、立项、执行、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由省科技厅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评估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参与主体进行信用管理。省科技厅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记入“黑名单”。
4月9日,湖南省为2021年度8个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发榜,并对项目资金拨付进行了严格规定:资助经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年度拨付,当年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再拨付30%。项目实施成效好且需持续研究的可以滚动支持资助;效果不好的,终止实施并按规定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还有一些地方探索平行竞争模式,由专家组为每个揭榜项目初步筛定2—3个入围团队,每个入围团队获得10%的启动奖金,平行展开研发攻关,获胜者赢得项目剩余资金,充分激发“鲶鱼效应”。
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季冬晓认为,“揭榜挂帅”,要注重把好项目筛选、人才甄别、成果评鉴、市场转化等关键环节。应细化入榜项目的技术指标、过程周期、奖励金额、结项方式等具体指标。
“揭榜挂帅”过程中,研发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如何降低风险?浙江省金华市在全国率先试点推出了“揭榜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