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57个耕地保护重大问题典型案例(7)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6-01 09:23:07
浏览

42.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虚假整改应付督察。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并指出锦州市松山新区存在违法占用1.35亩永久基本农田问题,督促地方于2020年8月前限期完成整改。2020年9月,锦州市松山新区虚假举证该项目为松山新区富强养殖场,提供《松山新区富强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备案编号〔2020〕055号),并上报“现场已全部拆除”。督察核查发现,该项目实为住宅,不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违法项目仅作了部分拆除,仍有1栋住宅及周边院落未拆除。督察指出问题后,该项目已拆除,已恢复种植条件。

四、补充、复垦耕地不实问题(15个)

4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39个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7年12月原伊犁州国土资源局验收,2019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乔拉克铁热克镇土地整治项目7片区、特克斯镇土地整治项目1片区等39个土地整治项目纳入自治区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5.93万亩。督察发现,其中1.49万亩未按工程设计施工,现状依然为立项前的草地。督察指出问题后,相关补充耕地指标已被冻结。

44.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谷陇镇、野洞河镇等7个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8年9月至11月原黄平县国土资源局验收,2019年5月至6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谷陇镇、野洞河镇等7个土地整治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1869.94亩(水田1528.74亩)。督察发现,项目立项及验收报告等资料显示新增耕地全部来源于田土坎削减整理,但竣工数据中田土坎矢量与实际田土坎位置、长度、面积不相符,且项目竣工审计决算资料显示土地平整工程资金投入为零,补充的1869.94亩耕地(水田1528.74亩)不实。

45.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24个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原播州区国土资源局、播州区自然资源局验收,2019年1月至12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批准24个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4949.25亩(水田3421.79亩)。督察发现,上述项目补充耕地主要来源于田土坎削减整理,但竣工资料中的田坎数据与实地现状不符,补充的1330.72亩耕地(水田863亩)不实。督察指出问题后,播州区进行全面自查并启动问责程序。播州区纪委监委给予施工单位播州区国有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总经理、验收单位原播州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等8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对验收评审参与单位播州区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及现任播州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共4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6.重庆市城口县东安乡等2个乡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9年4月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7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并将城口县东安乡等2个乡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纳入耕地储备库。2个项目共补充耕地573亩,督察发现,其中285亩实地为林地、园地、建设用地等。

47.浙江省丽水市和衢州市部分垦造耕地项目破坏生态造地。丽水市龙泉市和缙云县、衢州市衢江区2017年、2018年立项的垦造耕地项目中,有17个项目存在毁林开垦、在25度以上陡坡开垦及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等破坏生态造地问题,垦造耕地面积830.32亩。

48.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贺家田乡板栗坪村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9年5月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2019年6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661.80亩。督察发现,该项目22个补充耕地地块实施前地类为林地、实施后为园地和林地,实地为种植多年的核桃树。项目未整理成耕地,却按耕地验收,580.05亩补充耕地不实。督察指出问题后,相关补充耕地指标已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