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57个耕地保护重大问题典型案例(8)
49.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9年10月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同年11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补充耕地储备库,补充旱地3481亩。督察发现,该项目补充耕地地块中,177个地块、323亩补充耕地实为裸岩石砾地、灌木林地等非耕地,未整理成耕地,却按耕地验收。该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已全部用于占补平衡。督察发现问题后,罗平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截至2021年4月,已复耕问题地块144亩。
50.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补充耕地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7年9月经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验收,2017年11月原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3064.65亩(其中水田2181.30亩)。督察发现,该项目有48.90亩补充耕地在项目实施前后都是非耕地,未整理成耕地,却按耕地验收;实际水田面积为2008.35亩,比入库水田面积少172.95亩。
51.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2014年度耽子镇等8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耕地不实。2016年8月项目立项实施,2019年9月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拆旧复垦耕地500.55亩。督察发现,其中243.34亩拆旧复垦耕地自2016年以来实地一直为园地,地方验收时未予扣除,拆旧复垦耕地不实。截至2021年4月,其中194.04亩已经复垦并达到耕种状态。临猗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52.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斛山等乡镇补充耕地项目补充水田不实。2019年12月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2019年12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水田2779.61亩。督察发现,该项目补充水田中,有199.15亩实地为水浇地和旱地。督察指出问题后,问题涉及地块已整改并达到水田标准。
53.山东省聊城市“冠县2018年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8年11月原聊城市国土资源局验收,2019年10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2358.15亩。督察发现,该项目有117.41亩补充耕地在整理前后都是林地,未整理成耕地,却按耕地验收;有13.47亩补充耕地验收后又种植林木。督察指出问题后,其中124.88亩问题耕地已复耕到位。
54.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蛟塘镇等9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耕地不实。2011年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2019年8月九江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拆旧复垦耕地664.18亩。督察发现,该项目中蛟塘镇芙蓉村、蓼花镇胜利村、蓼南乡桥南村3个地块123.31亩拆旧复垦耕地立项实施前实为灌木林地、耕地等非建设用地,地方违规将上述非建设用地纳入拆旧复垦区,拆旧复垦耕地不实。
55.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联堡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耕地不实。2019年8月项目立项实施,2019年12月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确认拆旧复垦水田82.24亩。督察发现,拆旧复垦水田中有49.12亩实地为林地、农村宅基地等非耕地,地方验收时未予扣除。截至2021年4月,淮安市洪泽区已组织拆除并复耕。
56.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柿树岗乡杨桥村等有关补充耕地项目重复立项虚增耕地。2018年4月立项,11月分别通过县级验收和市级复验。督察发现,该残次林地复垦地块与肥西县柿树岗乡周楼村徐家庄组林地复垦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5月立项、2018年7月和10月分别通过县级验收、市级复验)地块重复,虚增耕地46.70亩。
57.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民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复垦耕地不实。2011年7月立项实施,2019年10月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复垦耕地303.92亩。督察发现,该项目违规将裸土地纳入拆旧复垦区,将实际没有采取工程措施的采矿用地直接验收为农用地,涉及42.17亩拆旧复垦耕地不实。
(责编:孙红丽、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