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财经研究院发布《2021年智能电视开关机广告调研报告》(4)
而被调查者面对智能电视的开关机广告,也存在多种困扰。32.84%认为最大的困扰在于“没有一键广告关闭按钮”;19.18%认为“没有有效的投诉渠道”;18.68%与18.19%的被调查者认为“开机广告时间过长”与“播放过程无法关闭”让他们感到困扰。
统计数据显示,86.09%的厂商没有设置开关机广告的一键取消/关闭按钮,这是多数被调查者无法在观看广告的过程中一键关闭广告的重要原因。
综上来看,部分智能电视终端厂商对开关机广告的设定存在模糊处理的应对措施;在产品的购买与使用的过程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等权益没有得到合理的保障。此外,部分厂商设置了关闭按钮,但一些关闭操作的设定需通过遥控器手动操控,不符合目前主流的远场语音操控趋势。
2.2 强制推送开机广告难以杜绝的根源
智能电视开关机广告的普遍存在,与行业厂商的商业模式、利润诉求与制度约束等因素相关。
从智能电视行业现状来看,智能电视换机周期长、国产电视厂商硬件利润不高,也存在一定的内容运营成本,开关机广告则可以为厂商带来一定的盈利空间。
在今天的智能电视与大屏产品市场,开关机广告也受到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的青睐。对于广告主与广告代理公司而言,智能电视开关机广告处于流量入口最前端,其售卖模式以CPM、CPD为主,效果可衡量,曝光率精准。因此,B端广告主的商业投放也相对稳定。这是开关机广告泛滥在经济商业层面的原因。
在制度层面,针对部分厂商强制推送开关机广告,当前没有形成足够的制约合力及强制处罚措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表示: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此外,《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部分观点认为,较轻的罚款力度不足以对厂商强制推送开关机广告构成足够的惩戒力与威慑力。
第三章 智能电视消费者痛点的应对建议
从整体调研数据来看,大部分被调查者对于去除开关机广告的诉求与意愿强烈,并期待改进和完善该功能。统计数据显示,有高达78.79%的用户认为开关机广告需要改进与完善;其次是手机投屏、多屏互动、AR体感、社交功能,占比分别为56.57%、40.4%、26.75%、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