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卡、健身卡、美容卡预付式消费是不是个坑?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2 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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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游泳卡、健身卡、美容卡 预付式消费是不是个坑?

  办健身卡、美容卡、游泳卡、报名培训等,需要消费者在享受服务之前先行支付一定费用,此种预付式消费因优惠折扣大、支付便捷等优势而备受消费者青睐。然而“不得退卡转让”“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也被人诟病,而有些商家中途歇业、转让甚至“跑路”导致无法退费更是让人伤透脑筋。那该如何破解呢?为谨防销售套路、避免长期大额预付,本版特邀法官以实际案例进行解读。

  健身房“跑路”会员要求退费 却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案例一

  消费者马某与同事30多人在某健身度假中心办了会员卡,办卡的时候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直到有一天,马某等人到该公司消费,发现大门紧闭,上面写着“整顿歇业”字样。报警后,警察告知该健身会所已停业搬离,已经有几十个人报警了。于是,马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退还会员费。法院审理过程中,马某等人仅能提供会员卡作为证据,交费收据早已丢失,而被告已经卷钱“跑路”,未到庭应诉。最终,法院因无法明确合同内容及金额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北京顺义法院法官张鹏飞解释,健身会所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经济实力不对等、信息不对称,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一方的举证难度较大。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目前还不够完善,对于消费者而言,诉讼成本较高、胜诉难度大,一旦经营者卷款“跑路”,无从查找其下落。

  股东间矛盾致健身卡失效 300余名办卡人咋维权

  案例二

  某健身企业于2016年至2017年间向500余名健身爱好者销售健身卡,并收取了会员费。2017年10月,公司因股东之间的矛盾而停业,其中一名股东以另一名股东卷款出走为由,将健身房封门并另取得了营业执照经营,造成会员无处健身,会员卡中的金额不能消费。李某等300余名会员诉至顺义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他们未消费部分的会员费。该系列案件经审理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健身公司退还原告未消费的会员卡内的余额。

  法官说法

  张鹏飞表示,总结健身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后可以发现,经营者往往会在事先拟定的会员手册、会员须知等格式条款中设定不公平的交易条件,如规定会员卡在有效期内不得退费、不得转让,或扣除高额费用后方可退费或转让,有效期满后卡内余额作废,会员卡不予挂失、不予补办等。有的经营者甚至不事先告知消费者此类不利于消费者的限制性条款,待消费者提出退费、补办等请求时才以上述理由拒绝。

  张鹏飞指出,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经营者大多能够随意处分吸收的预付款资金,一旦使用不当造成经营情况恶化或直接恶意转移资金,不但会影响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而且会直接造成经营者清偿能力不足,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本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得到了支持,但由于健身房很可能存在不当使用消费者预付款的情形,这些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面临着较大困难。

  预付2万多为孩子买课 机构迁址能退钱吗?

  案例三

  秦某的母亲与北京某英语儿童教育中心签订《新生学生注册表》,以21706元为秦某购买英语课程192次,甲公司在注册表上加盖公章。秦某取得甲、乙公司出具的收据一张。秦某在交纳款项时,甲、乙公司承诺另赠课16节。协议条款载明获赠课程需在正式课程完成之后开始生效。秦某在消费30节课程后,该英语儿童教育中心进行了迁址,迁址后秦某上课4节。迁址后,乙公司出具关于该英语儿童教育中心校区迁址后教学情况说明和承诺,并对师资情况进行了承诺。后秦某以甲、乙二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超越经营范围进行教育培训且进行教学地点变更为由起诉要求撤销合同、退还培训费用21706元,并要求二公司赔偿一倍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