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卡、健身卡、美容卡预付式消费是不是个坑?(3)
李晓丽建议家长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时重点审查合同中是否就教学资质及教师资格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后期因此涉及合同的解除与违约问题。如果特别需要某位老师或者具有某种资质的老师进行培训,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否则很难认定培训机构违约。
拖欠房租停业闭店 出事后股东是否也担责?
案例五
2017年10月,于某的母亲与北京某早教公司签订了《会员入会协议》,以28486元的价格为于某购买了游泳团体课96节。2019年5月该机构因拖欠房租被迫停业闭店,于某尚有52节游泳课未消费。2019年7月于某母亲起诉要求解除与该早教公司之间的协议,并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另要求对该法人独资公司出资的关联公司及共同的法定代表人马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购买了该早教公司的服务,该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该公司因为拖欠租金被出租方收回店铺而闭店,无法继续为于某提供正常服务,导致双方的服务合同无法实现,故依法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退还未消费的52节游泳课的课时费。关联公司作为该早教公司的股东,未提交证据证明其财产独立于早教公司,故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说法
李晓丽解释,早教机构因拖欠租金等原因而闭店,无法继续提供正常教育培训服务,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该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会员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早教机构应当退还尚未完成的课程费。此外,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本案可以要求早教机构的投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李晓丽提醒,家长朋友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机构资质和经营情况,避免一次性大量购入课程,在遇到此类因闭店引发的纠纷时,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全,积极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分析
市场监管缺位
“融资”性会费易挪作他用
顺义法院法官助理韩啸介绍,预付式消费纠纷主要有四大审理难点。
第一个难点就是服务内容约定瑕疵,事实认定困难。在预付式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容易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或仅以办卡模式形成预付消费关系,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签订的书面合同上仅有付款以及服务周期、内容等简单约定,或者由于冲动消费心理未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规定。
由于前述对服务内容约定的瑕疵,因疫情而导致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双方对服务内容或者退费事宜产生异议,消费者因缺乏有利证据而对之前商家承诺的内容无法举证。
以健身卡、美容卡类纠纷为例,此类纠纷通常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纠纷多是因商家以不同程度的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提前付款,之后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内容,原、被告之间的协议多为口头约定,且原告往往只能提供会员卡、消费卡作为证据,为法院查明相关事实进行法律适用增加难度。
二是涉众纠纷特征明显,存在一定社会风险。预付式消费模式下,经营者往往以极大价格优惠吸引消费者。加上此类案件中的经营者多数开有分店,少则几家,多则几十家,被接收的会员具有人数多、分布范围广等特点,原告多为个人消费者,双方形成了“多诉一”的串案格局。另一方面,由于维权渠道不畅通、维权举证难等原因,一般消费者会在维权过程中“组团”,导致此类纠纷“涉众”特征明显,一旦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诉求因客观因素未被支持,消费者往往会将对经营商家的不满情绪转移到诉讼中,甚至直接在群体中爆发,容易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存在一定的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