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竞渡创一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述(2)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以贯之”这一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理论创新,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目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基本完成,从法律上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以确立。在此基础上,董事会应建尽建基本实现,董事会配齐建强深入推进。
不过,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早期实践中,仍存在各治理主体权责划分不科学、不清晰,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各治理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前置研究讨论“泛化”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极具操作性的《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下称20号文件),将处理好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关系,特别是将处理好党组织与董事会关系作为破题的关键。
按照20号文件精神,党组织前置研究着重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四个是否”,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致力于算细账,分析决策事项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等“四个分析”,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的问题,更好促进各治理主体发挥作用。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国资国企深入落实20号文件精神,全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地方一级企业、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和地方重要子企业制定了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之间的权责边界,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了特色做法。
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推进,南方电网的“一张表”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该企业就是通过这张表,划清了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推动治理主体履职尽责。这张表,全面汇编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中央部委文件有关要求,与公司现行制度逐条比对,确保法定权责应增尽增、应改尽改,确保权责事项全部进清单。表中的权责事项覆盖公司总部和出资企业两个层级,涉及25个业务领域、35个一级业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根据运行实际,每年定期调整清单,该进的进,该出的出。公司制度与清单不一致的一律以清单为准,不得在清单之外任意创设权力。
南方电网用“一张表”推进各个治理主体履职尽责。图为南网贵州六盘水供电局员工在海拔2500多米的六盘水市四格风电场巡视检查风力发电输出线路。(李泵 摄)
“一张表让各治理主体知道自己有哪些权、负什么责,实现权责边界清晰化;通过所有权力进表单,表单之外无权力,实现隐形权力显性化;将表单在公司内部公开,依托数字化平台一键查询、智能运转,实现所有权力阳光化。”南方电网党组书记、董事长孟振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