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竞渡创一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述(3)
中国中化则对中国特色国有跨国公司的治理机制进行了探索,研究制定了《中国中化境外企业监督管理方案》和以先正达集团为样本的《先正达集团董事履职管理信息需求手册》,明确聚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管理,依托法人治理结构为主实施管控,明确授权受控标准和“例外管理”事项,理顺公司总部与境外企业、境内主体的管理关系和沟通机制,明确境外企业落实中国发展战略、人才交流使用、股东审计、全球司库系统建设等具体措施,推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国资监管要求与全球治理规范实现有机结合。
“中国能建推动公司及各级子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和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晰党委会、董事会、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和权责边界,落实党委前置审议程序和清单管理,党的领导在深化改革中得到切实加强。”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说。
“中国融通有别于其他成熟央企,其他央企改革重在‘改’,公司改革重在‘建’。”中国融通党组书记、董事长温刚说,中国融通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与组建开局任务结合起来,在组建中同步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国有企业。围绕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如何搭建、各治理主体如何发挥作用、规范运行,中国融通印发《规范子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以及各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设立原则、权责界面、作用发挥方式、相互工作关系等,逐步规范各级治理机制运行。
在地方,深圳投控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先党内、后提交”成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法定程序。推动全系统300多家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程”全覆盖,指导系统企业党组织结合实际差异化制定清单内容,不断巩固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青岛海发出台《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集团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等30余项党内制度,制定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将党建引领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各个环节,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公司制,而公司制的重要特征就是董事会成为决策主体。”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宋志平说。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制度。各地国资委普遍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董事会相关制度,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务实管用。
中国国新全面推动董事会规范建设和落实职权,制定出台《所出资企业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指引》《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董事会依法合规设立、依章程规范运行、运行配套制度健全,保障董事行权履职能力有效提升。
包括华润集团、中国五矿、国家电投在内的一批企业将集团总部管控内容方式优化和授权放权紧密衔接,结合企业实际,分批分类逐步落实所属企业董事会的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等原本由集团总部职能部门越位代行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