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披绿林下生金(人民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5)
近年来,沙县推出“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盈、收益共享”的林业“四共一体”合作模式,鼓励乡镇、村民小组等与国有林场合作,依托国有林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实现林地专业化经营。目前,全区已有108个林业经营主体完成合作面积11.9万亩,受益林农达3.2万余人。
林海茫茫,群山起伏,绿浪翻滚。远远看去,一株株杉木整齐排列。
“连片的总共有124亩,长势很好。”抬手指着眼前这片茂密山林,沙县区富口镇白溪口村林农杨孙忠介绍。4年前,杨孙忠与官庄国有林场合作,开展联合造林,眼下这片杉木已4米多高。
白溪口村与官庄国有林场合作经营的林地共计693亩。由于合作年限较长,村民们曾担心这期间的收益得不到保障。最终促使村民同意合作的原因,是林票的推出。
2019年,三明市率先在全省探索林票制改革,即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共同出资造林或合作经营现有森林的,由合作双方按投资份额制发股权凭证,使其具有交易、质押、继承、兑现等功能。
拿出一沓厚厚的绿色卡片,杨孙忠向记者展示自己一家人的林票:长方形票面上,清晰标注着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合作经营地点、面积、票面面值等信息。经测算,官庄国有林场与白溪口村合作经营的林地,累计林票价值为100多万元。2019年底,白溪口村对林票进行了第一次分配:2380名村民,每人分到了原始价值300元的林票。
2021年,沙县区配套推出林票贷。林票也能抵押贷款,且贷款周期长、利率低。去年4月,杨孙忠用林票和一栋房子作抵押,贷到140万元,利率仅4.5%。当年,杨孙忠就用这笔资金扩大经营。如今,他经营的林地面积已达5300亩。
近年来,福建省大力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同时鼓励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合作,积极拓展托管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联合的经营模式,提高林地经营效率和森林质量。目前,全省累计培育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1万余家、经营面积逾1600万亩。
《 人民日报 》( 2023年03月17日 13 版)
(责编:杨曦、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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