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出行推行者”意外坠亡 或因无障碍通道被堵(5)
开庭时,海曙区政府的答辩理由是,政府成立了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域内的综合执法管理工作。设置路障限制通行是综管办履行法定管理职能的行为,并非政府作为。另外,设置路障能避免车辆进出广场,维护行人安全,且南站南北广场还有多处无障碍通道,可供残障人士出行。
最终,法院以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宜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进行合法性审查”为由,驳回了起诉。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依据《北京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如果机动车占用了盲道,由交通部门处罚;如果是其他物体占用,由城市管理部门处罚。蔡聪说,由于无障碍设施分散在不同的场域中,监管部门不同,就容易出现权责不明或权责重叠的情况。“有时,就算残障人士出门时发现了无障碍设施的问题,也不清楚该向什么部门反映。”
另一方面,对于无障碍设施不达标、被侵占等情况,法律责任并不明确。
2012年,住建部发布了《无障碍设计规范》(下称《规范》),明确了道路、广场、绿地、居住区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比如,在一切公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其坡度应不大于1/12;在盲人经常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利于盲人辨向的音响设施。
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规范》起草人员焦舰曾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规范》的大部分内容并不带有强制性。此外,公共建筑与城市道路投入使用前的验收环节,也普遍缺少针对无障碍建设的验收考查。
为了解决类似的问题,2017年,成都市交管局在“蓉e行”平台上开通了举报“占用盲道停车”的功能:依据具体情况,占用盲道的司机会被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或罚款150元的处罚。
2018年,北京残联也上线了“无障碍随手拍”服务,当用户发现无障碍设施出现问题时,只要拍摄下相应照片、留下地址,残联管理员就会通过12345市长热线,向设施的相应管理部门转达信息,并进行处理。
比如,曾有市民反映朝阳区某地下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不到一个月,停车场就增加了无障碍车位告示牌;丰台区六里桥客运站通往地铁的无障碍通道被栅栏阻拦,问题反映后,相关部门在栏杆一侧设置了可开启的门。
“在2022年冬奥会到来之际,北京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会有大动作,近期市里就会通过审议。”7月17日,北京残联一名工作人员说,届时,残障人士会在城市中过上更便利、更自如的生活。
新京报记者 周小琪 实习生 付蕾
A14-A15版图片(除署名外)/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