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处事的若干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6号
现发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处事的若干划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年4月26日
第一条 为了全面晋升政务处事类型化、便利化程度,为企业和群众(以下称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处事,优化营商情况,拟定本划定。
第二条 国度加速建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处事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各地域、各部分政务处事平台类型化、尺度化、集约化建树和互联互通,敦促实现政务处事事项全国尺度统一、全流程网上治理,促进政务处事跨地域、跨部分、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处事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体化在线平台由国度政务处事平台、国务院有关部分政务处事平台和各地域政务处事平台构成。
第三条 国务院办公厅认真牵头推进国度政务处事平台建树,敦促建树一体化在线平台尺度类型体系、安详保障体系和运营打点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分认真当地域、本部分政务处事平台建树、安详保障和运营打点,做好与国度政务处事平台对接事情。
第四条 除法令、礼貌还有划定可能涉及国度奥秘等景象外,政务处事事项该当凭据国务院确定的步调,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治理。
政务处事事项包罗行政权力事项和民众处事事项。
第五条 国度政务处事平台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元信息等资源,建树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各地域、各部分政务处事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处事,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第六条 行政构造和其他负有政务处事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政务处事机构)该当凭据类型化、尺度化要求体例服务指南,明晰政务处事事项的受理条件、服务质料、治理流程等信息。服务指南该当在政务处事平台发布。
第七条 行政相对人在线治理政务处事事项,该当提交真实、有效的服务质料;政务处事机构通过数据共享可以或许得到的信息,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另行提供。
政务处事机构不得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服务质料用于与政务处事无关的用途。
第八条 政务处事中利用的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划定条件的靠得住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可能盖印具有同等法令效力。
第九条 国度成立权威、类型、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分、处所人民当局及其有关部分利用国度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令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质料正当有效。
第十条 国度成立电子证照共享处事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域、跨部分共享和全国范畴内互信互认。
国务院有关部分、处所人民当局及其有关部分凭据电子证照国度尺度、技能类型建造和打点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回收尺度版式文档名目。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令效力。
第十一条 除法令、行政礼貌还有划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质料可以作为治理政务处事事项的依据。
第十二条 政务处事机构该当对推行职责进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举办类型打点,凭据档案打点要求实时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分移交。除法令、行政礼貌还有划定外,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切合档案打点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令效力。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以及政务处事数据安详涉及电子认证、暗码应用的,凭据法令、行政礼貌和国度有关划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