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3-22 0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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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不断完善权责清单,根据《中国电科现代国有企业制度“1+3”权责表》,印发《关于完善成员单位治理主体权责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研究院所等类别,指导成员单位理清党委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并逐家审核各单位党委前置审议和决策事项清单,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集中在主业定位、规划制定、深化改革、重大资产调整处置等方面,明确授权清单,确保各成员单位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发挥到位。

  二是建立常态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在内部巡视、党建工作督导中重点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将公司章程、权责表、党委工作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总经理(院所长)工作规则、预算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纳入巡视、督导重点项,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各治理主体间职责履行到位。

  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对全系统2016年以来重大投资损失事件进行梳理,全面总结分析,加强管控,形成《关于对近年来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损失事件的分析报告》,明确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对其中涉及到的相关干部进行问责,对涉及到的其他单位给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其规范流程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做好风险应对、加强项目后评价,形成科学和完整的管控体系。

  3.进一步加快现代企业改革步伐

  一是“一企一策”推进成员单位授权管理,2019年完成了11家重点成员单位“一企一策”专项授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业务特点,在领导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实施授权,落实董事会职权,提升基层经营活力。

  二是大力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梳理各成员单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形成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报告,对未按时完成的单位进行约谈,目前所有成员单位均已签署“三供一业”正式分离移交协议。同时,将各成员单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纳入成员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深化子集团公司制改革,不断推进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研究制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集团/专业公司实体化运行指导手册》,形成通用的子集团/专业公司组织架构和实体化运行参考模板,针对子集团/专业公司的组织架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内部管控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加快子集团/专业公司实体化运行步伐提供基本遵循。

  4.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一是强化自主创新。强化创新平台布局,印发《中国电科关于加强新时代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试行)》,大力支持基础性、前沿性和探索性研究的重点创新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加大科技创新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将自主创新成效与成员单位业绩考核挂钩,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