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奖诚信惩戒失信(僵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处所立法新实践⑤)(3)
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条例》也列出多项措施,包括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在政府采购、政府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给予相应限制;在表彰奖励活动中,给予相应限制;在卫生医疗、城市交通、户籍办理等公共服务中,限制享受加分等服务;在申请政府补贴事项中,给予相应限制;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高级交通工具、限制购买不动产以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消费等。
王利民说,对轻微偶发的失信行为,《条例》特设“信用惩戒豁免”制度,不仅体现了信用立法的谦抑性原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标志与体现。此外,《条例》规定了“失信主动修复权”,鼓励失信人积极向善,引导其改过自新,“修复”其失信记录。
■编后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信用立法,是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既有利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也能够为国家层面的立法积累经验。“奖励诚信、惩戒失信”,立法从正反两方面发力,对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于让诚实守信的正气得到弘扬和彰显。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18日 18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