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文内容)(16)
——提供适老智慧服务。运用智能技术,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康复设施和机构进行无障碍化、便捷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技术在居家护理、点餐用餐、健康管理、远程就诊、紧急救助、智慧出行、消防安全、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应用。指导基础电信企业持续完善线下营业厅“面对面”服务,推动与老年人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完成适老化改造,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障。依法及时化解财产、赡养、婚姻等方面涉及老年人权益的纠纷,防范和惩治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五)残疾人权益
促进残疾人的平等参与和社会融入,加强对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帮扶力度,保障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障残疾人参与权。涉及残疾人权益的重要立法充分听取残疾人、残疾人组织的意见。不断拓展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补贴范围,普遍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为重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
——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推动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强残疾人康复医疗,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建成康复大学。开展全国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地区建设100个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康复服务。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巩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推动融合教育发展。有效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促进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为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多的补贴支持。推动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建设,开发更多残疾人就业岗位。为城乡200万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数达到50万人。
——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编制《无障碍通用规范》。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补贴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社区无障碍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支持研发生产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探索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加强手语、盲文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确保提供合理便利,促进残疾人的深度融入和平等参与。
——支持残疾人智能辅助器具的研发和生产。利用先进智能技术,在建筑、设施、交通工具、生活用品、环境、方案和服务等的设计中,改良传统残疾人辅助器具,研发新型残疾人辅助器具。
五、人权教育和研究
将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人权研究,加强人权培训,普及人权知识,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
(一)学校人权教育
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人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