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文内容)(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9-09 1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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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推进,将人权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协调推进,使各项人权全面协调发展;务实推进,把人权的普遍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平等推进,充分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合力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智慧推进,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拓展所有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空间。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目标是:

  ——将促进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满足人民对人权保障的新需求作为奋斗方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

  ——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促进人民有效社会参与,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民主法治基础。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为全人类和子孙后代共享发展创造可持续条件。

  ——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殊扶助,促进所有人平等分享发展成果,为实现所有人全面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广泛开展人权教育、研究、培训和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文化氛围。

  ——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经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审核同意,现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贯彻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保障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一)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保障居民基本住房、用水、食品安全和出行便利。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强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着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提升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290亿立方米。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帮助有一定支付能力又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群体拥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