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7起惩处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0-28 1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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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是医疗机构以小额处方为病人治疗,以大额处方虚增药品金额,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合理、如实提供医药服务,并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串换药品、诊疗项目。本案被告人金叶等违反规定,以“交100元住院”的宣传方式吸引参加“新农合”的病人住院,采用“大小处方”,虚增药品金额,套取药品差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本案的判处,提醒参保人员切勿贪小利,随意向他人提供医保材料,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操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提供医药服务。

  案例5

  王韬贪污案

  ——医疗保险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现国家医保资金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韬,男,汉族,1991年2月18日出生,原系鄂州市医疗保险局聘用制员工。

  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被告人王韬在鄂州市医疗保险局窗口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医保基金报销复核、付款确认等职务便利,先后在市医保局医保系统查询到患者42人(次)之前报销的住院医疗费信息后,擅自使用同事的网银U盾和密码进入医保局内网系统,将上述患者住院医疗信息重新录入,再利用复核报销数据等权限对重复录入的报销信息进行审批复核和付款确认,套取医保基金132.1万余元。

  2018年9月至10月,被告人王韬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在市医保局医保系统查询到有慢性病门诊特殊药费报销资格的患者6人(次)相关信息,后虚构该6人(次)报销重症慢性病门诊特殊药品费用的信息,擅自使用同事的网银U盾和密码进入医保局内网系统,将上述信息录入,再利用复核报销数据等权限对上述虚假录入的报销信息进行审批复核和付款确认,套取医保基金38万余元。

  被告人王韬将上述套取的医保基金用于网上赌博、偿还因网上赌博透支的信用卡等。后王韬向公安机关投案。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现国家医保基金用于非法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王韬具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认罚,可减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贪污罪判处王韬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医保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医疗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本案被告人王韬身为鄂州市医疗保险局工作人员,在医保局窗口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医保基金复核报销、付款确认等职务便利,将他人已经报销的住院医疗费重新报销或虚构他人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并将赃款用于非法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本案的判处,警示从事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力,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案例6

  赵德胜诈骗案

  ——参保人员以超量购买药品后转卖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赵德胜,男,汉族,1953年 12月18日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