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轮岗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16 1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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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年的实践,这种实施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教职工本人的意愿,也侧面提高了教职工参与轮岗的积极性,是保障轮岗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之一。

  4 教职工津贴的制度保障

  经过长年摸索总结,日本政府以教师为本,构建起了完整且合理的教师待遇津贴相关的经济保障政策与管理制度,竭力为轮岗的教职工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在工资方面,日本教师被称为“教育公务员”,属于高薪群体。1974年2月25日,日本政府颁布的《关于提高学校教育水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职员人才的特别措施法》中,明确规定日本教师工资应比其他普通公务员高4%。根据2021年3月25日在e-stat上公开“2019年全国各类学校教员统计调查”相关数据显示,公立幼儿园教师平均月薪是26.64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5万元;公立小学教师平均月薪是33.6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96万元;公立初中教师平均月薪是33.77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97万元;公立高中教师平均月薪是35.82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09万元。

  日本政府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推动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解决教职工的经济问题。比如,1948年7月10日颁布的《关于市町村学校教职员薪资的负担法》(最后修订于2017年)、1949年1月12日公开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最后修订于2017年)、1958年4月25日出台的《关于国库承担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费等法律》(最后修订于2006年)、1971年5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立义务教育各学校教职工的薪资等相关内容的特别举措》(最后修订于2015年)等,都对日本公立学校的教职员薪资做了详细规定,所有公立学校教职员的薪资由都道府县或是政令指定单位承担。所以,日本教师不用担心自己的待遇会由于人事变动而产生改变,这使得日本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方面有法可依。此外,日本政府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始终保持政策的与时俱进。

  除工资保障外,日本政府还非常注重对教职工轮岗时的津贴补助政策进行完善,从而尽可能地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经济保障政策,为确保轮岗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例如,1954年6月1日,日本出台了《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律法规》(最后修订于2014年),旨在积极推动优质师资力量向偏远地区流动,提高自然、经济、文化等条件较落后地区的教育水平。该法中设置了“偏僻地区津贴”,将偏僻地区划分为五级,每级设置的津贴额度也不一样。此外,还根据地方自治体的不同设置了搬迁津贴、寒冷地区津贴、长距离人事调动津贴等。有效地保障了教师的权益,提高了教师去偏远地区赴任的积极性。

  5 日本教师轮岗的不足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日本教职工轮岗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二是教职工轮岗面临的现实问题。

  首先日本教师轮岗制度过于程式化,导致一些有能力的年轻教职工受到上级的压制,得不到发展。日本教师轮岗制的最终任命权虽然归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所有,但从教职工的角度来说,校长才是直接接触到意向书的人,权限过大。如果与校长之间存在矛盾,可能会发生不顾教师个人意愿而被强制进行人事调动的情况。例如,年轻老师提出近期要与附近地区的某人结婚,但校长却故意忽略其诉求而将其调到很远地区的情况。此外,如果和各县教育委员会人事部的公务员有人脉关系,那么也会存在部分教职工通过不正当手段而调到想去的学校的情况。这需要政府加强对轮岗过程中出现的程序繁杂、人事管理层权限过大等方面的问题加以重视并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