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00起涉刑土地违法案件(4)
2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砖厂破坏耕地案。2010年8月开始,哈尔滨市某砖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呼兰区富强村、原野村耕地165.56亩取土烧砖。2019年8月,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6月,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于某某有期徒刑25年。
25.上海市浦东新区唐某某非法占地案。2011年7月至2017年6月,唐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浦东新区大团镇镇南村土地93.34亩(耕地77.86亩)、大团镇海潮村耕地12.4亩、大团镇金石村土地42.35亩(永久基本农田29.2亩)建设房屋;操控上海市某农产品合作社占用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耕地7.3亩建设房屋。2018年11月开始,浦东新区大团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多次立案查处,2019年5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6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唐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合同诈骗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65万元。
26.上海市嘉定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09年11月开始,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土地41.30亩(耕地40.42亩)建停车场。2018年10月,原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12月,嘉定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许某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27.江苏省响水县武某某非法占地案。2017年10月,武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响水镇城南居委会八组、小尖镇四丰居委会六组土地45.61亩(耕地40.36亩)建房。2018年8月,原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1月,射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8.江苏省溧阳市姜某某破坏耕地案。2019年4月开始,姜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天目湖镇观山村委周笪组土地38.41亩(永久基本农田34.87亩)取土挖塘、扩建机耕路、硬化场地。2020年7月,溧阳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9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4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90万元。
29.江苏省溧阳市郑某某等人破坏耕地案。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郑某某等3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石埠村土地58.04亩(耕地53.36亩)取土。2020年7月,经常州市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耕地功能丧失,8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7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郑某某等3人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不等,共处罚金11.5万元。
30.江苏省江阴市谢某某非法占地案。2008年5月开始,谢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璜土镇、利港镇土地18.14亩(耕地15.12亩)建设石料堆场。2018年6月,原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9月经南京农业大学耕地毁坏鉴定专家组鉴定认为耕地重度毁坏,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2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谢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31.江苏省南京市张某某等人非法占地案。2018年9月,张某国、张某兵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京市江宁区温家庄土地82.98亩(永久基本农田62.61亩)。2019年5月,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1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某国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张某兵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