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00起涉刑土地违法案件(8)
55.河南省封丘县韩某某破坏耕地案。2019年10月,韩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荆隆宫乡蒋楼村土地36.61亩(永久基本农田20.63亩)取土。2020年5月,封丘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1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56.河南省驻马店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驻马店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驿城区朱古洞乡柴坡村井泉寺组农用地43.6亩建设景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2020年8月,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7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罚金30万元;判处该公司原法人代表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57.河南省鹿邑县郭某某非法占地案。2018年12月,郭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大何行政村土地15.2亩(耕地13.9亩)建设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020年5月,鹿邑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6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5月,鹿邑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8.75万元。
58.河南省灵宝市某畜牧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2013年6月,灵宝市某畜牧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豫灵镇堡里村土地10.01亩(永久基本农田9.59亩)建养牛场。2019年7月,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2020年8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9月,洛阳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蒋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59.湖北省孝感市郑某某等人破坏耕地案。2017年4月,孝感市某砂业有限公司郑某某和某采沙船主叶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孝南区肖港镇施郑村农用地18.52亩(永久基本农田14.83亩)采砂。2018年9月,原孝感市孝南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10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9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郑某某、叶某某于2020年9月前对毁坏的永久基本农田予以修复,恢复耕种功能,如到期未履行,则由郑某某、叶某某在期满后10日内共同承担修复费用227.8万元,由第三方代为修复。
60.湖北省谷城县常某某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谷城县冷集镇常家营村村民常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村三组永久基本农田9.92亩挖砂。2019年8月,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11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2月,谷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常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61.湖北省枣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11年3月开始,枣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城街道史岗社区、李桥社区及鹿头镇丁庄村、张河村土地31.07亩(耕地17.18亩)建厂房及附属设施。2020年7月,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8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8月,枣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罚金1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62.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街道某村委会非法占地案。2018年7月、11月,蔡甸区索河街道某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土地37.88亩(耕地37.52亩)建房。2018年10月原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5月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2019年12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8月,蔡甸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索河街道某村委会原村党支部书记严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