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00起涉刑土地违法案件(5)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3 11:01:02
浏览

  32.浙江省温州市张某某非法占地案。2018年4月,张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村农用地12.98亩建停车场。同年5月,原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立案查处,12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7月,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33.浙江省武义县邵某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7月开始,邵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履坦镇茶山村陈家自然村土地14.91亩(永久基本农田7.66亩)倾倒工业废土和建筑垃圾。同年12月,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2021年3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9月,武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34.浙江省永康市李某某等人非法占地案。2018年7月,李某某等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前仓镇善塘村土地35.72亩(耕地33.38亩)建设碎石加工厂。2019年8月,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1月,永康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李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35.安徽省蒙城县马某某等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2019年1月,马某某等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双涧镇王湾村王西村民组永久基本农田14.54亩挖塘采砂。同年3月,原蒙城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6月,蒙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36.安徽省马鞍山市杨某某非法占地案。2018年12月,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凤山村土地29.4亩(永久基本农田16.39亩)加工石子。2019年6月,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8月,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杨某某承担涉案地块复垦费用90.44万元。

  37.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某玻璃制品经营部非法占地案。2015年6月,颍泉区闻集镇某玻璃制品经营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大宁村土地11.15亩(耕地10.38亩)建设废品收购站。2019年6月,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泉分局立案查处,11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8月,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经营者张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某玻璃制品经营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涉案耕地恢复至可耕种状态,如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恢复至可耕种状态的义务或履行不能,要承担16.29万元的复垦费用。

  38.安徽省颍上县三王社区王某某非法占地案。2017年1月和2019年9月,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陈桥镇三王社区土地18.66亩(永久基本农田18.11亩)建设桃园山庄,擅自占用三王社区耕地3.64亩建设宗祠。2019年5月,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11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1月,颍上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时王某某犯非法采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