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纪检监察建议9.9万份(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3-02 1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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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建议既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催办书’,也是预警风险、防治‘未病’的‘提醒单’,体现了对被建议单位法定职责的关心和保护。我们全流程跟踪检查建议整改情况,综合评估整改效果,坚决防范整改不落地和整改表面化等问题,形成研判问题、分析成因、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工作闭环。”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关键在于精、准、实,发挥“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效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通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起来。一份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可以发挥“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效。

  “在监督执纪执法的多个阶段,都可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重庆市永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喻彤说,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漏洞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提醒有关单位加强防范;审查调查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查找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建议向发案单位指出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弊端、管理性漏洞等,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首先要提好纪检监察建议。当前,各地已普遍制定出台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制度文件,明确适用对象和情形、制发程序等。除格式、程序等规范外,内容的针对性也是影响纪检监察建议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我们在工作和调研中发现,当前一些基层单位在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时存在不敢用、不会用、效果差等问题。”喻彤说,有的“抓大放小”,针对审查调查发现问题发的多,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提的较少。有的“不深不透”,不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或是对所涉及相关领域和部门业务知识、职责权限了解不深入,对问题根源挖掘不深,导致内容空洞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有的“就事论事”,督促整改具体问题多,制定防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相对较少,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效果不明显。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关键在于精、准、实。只有在查清问题事实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细致思考,深刻分析成因、特点和规律,找出问题的病根病灶,才能精准提出整改建议。

  在查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案件时,吉林省纪委监委三室和十一室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对吕洪民个性问题和法院系统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多次到省高院实地调研,不断修改完善提出的建议。

  “落实落细整改要求,规范可行是基础,这对纪检监察建议的内容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严格要求。”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的刚性约束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靶心,努力提高建议质量,在发现问题基础上更加注重建议的针对性,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在盯紧抓实上下功夫,避免“一收了之”“一发了之”,推动纪检监察建议高质量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