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用好廉政档案为个人单位精准“画像”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4-11 08: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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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用好廉政档案 为个人单位精准“画像”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秀清没想到,一沓薄薄的小册子会成为执纪监督的关键“助攻”。

今年2月,杭州市卫健委某直属单位一名拟提副处级干部刘某公示期间,纪检监察组照例对其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抽查。经廉政档案内容比对,发现其配偶与人合伙注册公司的事项存在漏报的情况。

为了核查实情,纪检监察组次日即派人到工商部门调取资料,发现该公司法人代表信息确与其配偶完全一致。经调查,该名干部的配偶将身份证借予他人注册公司的事实水落石出。最终,因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组织纪律,该名干部被取消考察资格,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需要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建立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在此基础上画好个人和单位两张“像”,既是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基础性工作,也为护好政治生态的“森林”提供了做实做细的重要抓手。

动态更新,把廉政档案实实在在建起来

3月27日,在纪检监察组召开的组务会上,王秀清把这名干部问题的查处过程进行了通报。“下一步,这些处理结果还要写进他的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出具廉政鉴定的依据。”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如今已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分析研判、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参考。据介绍,今年以来,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共对9名处级干部出具了廉政鉴定,这些鉴定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就是廉政档案。

强化监督职能,特别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透过廉政档案精准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就是一项有力的抓手。

今年年初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增“监督检查”一章,突出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专门就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廉政档案应动态更新”。

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出台,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廉政档案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地市级以上纪委监委普遍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将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划入监督检查部门,使原来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廉政档案有了统一“归宿”,增强了日常监督的合力。例如,陕西省宝鸡市纪委监委明确规定,由新成立的6个监督检查室确定专人,对各自联系县区和部门市管县处级干部的廉政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和更新维护。

各地对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廉政档案作出一系列有益探索,及时、准确、完整地勾勒出党员干部的廉洁曲线。河南省孟津县实行定期收集与动态补充相结合,每年1月统一报送廉政信息,在干部任用调整、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工作结束后15日内更新档案内容,提升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江西省瑞昌市将全市1446名科级以上县管干部纳入市廉政档案系统,采用每月更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数据、每季度更新基础数据、每年全面更新数据的方法,确保廉政档案如实反映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情况。

有效覆盖,让廉情动态“记录仪”转起来

“杨某某,市中医院某科主任,2017年8月受到检举控告,收受患者财物……”

点开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市属公办医院6233名公职人员的廉政信息一目了然。该纪检监察组组长申露将这6233份廉政档案称作公职人员的廉政“身份证”。“以后再有廉洁方面的线索举报,就可以快速研判,更加精准地开展监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