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件庭审内外(6)
“我错了!我的所作所为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恶劣影响,愧对党和部队的多年培养,深刻教训永生不能忘。”王绪章痛心疾首,“不能认为自己为国家做过贡献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有诉求必须合理合法表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一个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发挥正能量的人。”
“党和国家并没有抛弃我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用治病救人的态度和体贴入微的方式,对我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关心和帮助,让我迷途知返、幡然悔悟。”白俊国说,“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天下没有法外之地,地上没有法外之人,任何人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违反法律。希望以我为戒,千万不能走我的老路。”
走出法庭,旁听了庭审和宣判的各界人士也深有感触。
徐州市政协委员、铜山区中医院医师杨杰说:“我充分感受到法庭的公开公正和法律的尊严,感受到党和政府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治权威的决心。我们坚决支持案件的依法审判。任何人逾越法治底线、践踏法治尊严,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次案件再次深刻警示我们,任何理由、旗号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护身符。”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关街道清平社区业委会主任韩同花说,法律保障公民权利,公民维护权利也要依法。无论是维护自身权益,还是反映问题表达诉求,都应当在法治轨道上、法律框架内、通过法定渠道进行。每个人都要自觉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做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好公民。
“军人荣誉不容亵渎,法治权威不容损害,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不容破坏。绝不允许极少数人打着‘退役军人’旗号,扰乱社会秩序,挑战国家法律,损害人民福祉。”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吴咸春语气坚定,“无论是现役还是退役军人,都应当坚定为国奉献、为民服务的信仰,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珍惜荣誉、永葆本色。”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门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明确提出制订退役军人保障法,不断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法治兴则国家兴。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权利要靠法律保障。党和国家始终重视用法律和政策努力维护好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广大退役军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当建功立业的表率,一定能共同维护好退役军人的良好形象和崇高荣誉,让军人永远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