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谢幕”不易(5)
董圣足等学者曾呼吁,适当降低转设门槛,让独立学院先转成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再逐步充实办学条件并逐一加以合格验收,而不在校舍占地面积及相关硬件方面做硬性约束。但该建议与现行规定不一致,容易引发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反弹,最终没有被采纳。
为此,董圣足进一步建言,“将来独立学院在转设中,若有可能,或可推动独立学院合并重组。一所独立学院达不到办学条件,两三所独立学院可模拟混合所有制形式加以合并,其综合条件就达标了。合并后的独立学院一旦转设成普通民办高校,则可以采取多校区办学。”
混合制办学错了吗
社会上往往给独立学院贴上“野鸡大学”“毒瘤”“怪胎”等标签,但实际上独立学院中也有办学翘楚,譬如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等,其不少专业的招生分数已达一本线。
在郑健壮看来,“独立学院办学留下的财富在于,探索了一条以招生为导向的办学之路,其专业设置比公办高校更灵活,对于应用型大学的建设是一种积极尝试”。尽管他并不否认独立学院专业设置存在与母校雷同、热衷于开设短平快专业等现象,但更乐于分享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经验。
如今对外贸易逐渐被跨境电商取代,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提出了EWTO(电子WTO)的概念。当公办高校还在开设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之时,该校已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
“培养应用型人才,要创造条件让教师经常接触企业,大量引进有实战经验、来自企业的教师,建立大量实训基地。对于横向课题的鼓励与重视,我们已走在全国前列。”郑健壮道出了背后的驱动力,“由于招生数量决定办学经费,是市场倒逼独立学院改革”。
董圣足将独立学院视同为混合制办学的“先行者”和“试验田”。在他看来,独立学院这种办学形式的终结,并不意味着混合制办学的失败,只是参与办学的主体发生了结构性变化,独立学院已经形成的办学能力并没有消失。
“独立学院的转设,也暴露了我国高校为了追求改革速度,牺牲了办学的多样性。”这是郑健壮和吴华的共同感受。
26号令对独立学院转设设置了五条路径——转为民办、合并继续举办独立学院、并入公办高校或引入新的出资方、当地政府支持转为公办高校、其他层次的民办学校或终止办学等,及至2号文件仅保留了三条路径——转为公办、转为民办、停止办学。
董圣足说,“如果用大职业教育的眼光去看待独立学院的转设问题,我们可以把由独立学院转设而成的普通民办本科高校,纳入应用型本科序列,作为一种独立的办学类型存在,从而更好地打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的一贯制发展通道。这将会是独立学院转设后面临的一次机遇。”
“独立学院本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吴华指出,欧美国家的私立高校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办学质量上不输于甚至优于很多公办高校。
独立学院走向终结,在于没有很好地平衡各方面利益。吴华认为,“之所以无法平衡利益,在于政府对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差别性对待:公办教育几乎垄断了所有关键性资源,民办教育想介入却很难拿到指标。从中得到的第一个教训是,制度设计、具体实施中应对公办与民办一视同仁,不能让‘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仅仅落在纸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