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岂能一撤了之!中国粹者首次撤回Nature封面文章引存眷(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7-23 13: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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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差异意通讯作者的说法,即需要颅后骨头来证明“眼齿鸟”不属于鸟类干群。事实恰恰相反:论文中的证据有力地证明它属于有鳞类,以至于反而需要一个明明具有鸟类特征的颅后骨来证明“眼齿鸟”是鸟类。

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消失的眶前孔和多出的侧生齿,这是典范的有鳞类生物的特征,不能通过生存不良等方法来表明。所有的恐龙和鸟类,无一破例,都有眶前孔,而且具有槽生齿。

对付撤稿原因的阐释,是每篇撤稿声明最要害的部门。

在这项研究中,对原始标本的阐明和得到新标本的研究希望,是两个独立的因素。前者关乎研究自己的设计和论证思路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尔后者仅仅是个偶尔事件。

这份撤稿声明只提及后者,并未就要害的原始标天职析和论证问题给出正面说明,难以令人信服。

最让人费解的是,早在3月19日晚,论文通讯作者在接管财新邮件采访时暗示,“她承认质疑者的结论——这更大概是蜥蜴而不是鸟”。尽量她其时说,“对她来说,独一确凿的证据来自‘带有后颅的新标本’,表白它确实是一种蜥蜴,而不是鸟”。

按照财新报道中果真的时间线索,2020年1月22日论文确定被吸收后,该研究团队就看到了新标本,且在3月12日论文颁发前后已经得到了新标本重要的CT扫描数据,并认为其颅后骨骼的CT数据更支持该物种是蜥蜴的假设。

问题就在于,2020年6月14日,原论文作者将对证疑论文的回覆发在预印本平台上,仍然坚称“眼齿鸟”是鸟!

中文撤稿说明表明,来由是他们“将HPG-15-3放在更大的系统发育特征矩阵中验证,阐明功效依然支持HPG-15-3属于恐龙傍边的鸟类”。

显然,该团队忽视了这一验证结论与他们新标本CT扫描阐明功效的严重不符。

该预印本宣布后,经同行反复查抄发明,该矩阵阐明存在一系列剖解学信息编码的错误。在批改了那些剖解学信息的错误后,利用同样的矩阵,获得的功效是眼齿“鸟”位于鳞龙类中的有鳞类,即蜥蜴、蛇和沧龙这一支系之中,离主龙类的恐龙和鸟类相去甚远。

原本,学术纠纷是科学中的正常进程。哪怕是撤稿,研究人员只要以严谨的立场来看待,获得的凡是是歌咏而不是羞辱。

可是,在被海表里同行重复指出从原始标本的剖解学调查到系统发育阐明都存在“显而易见”的错误时,作者始终没能正视。

同行评审参加的“把关机制”失效?

一篇顶级期刊的封面文章受到遍及质疑,同行评审参加的“把关机制”失效从事件产生时就被指出。

Oliver Rauhut:

这个事件是浮现科学自我更正本领的一个很好的例子——科学界大概留意到并更正了错误的表明——科学就是这样运作的。

但相较于这一问题,更令我担忧的是,没有相关的作者,也没有《自然》的审稿人和编辑发明这些“异样”,这使人们对学术“把控”的严格水平提出了疑问。

这件事提醒我们一些高影响力的期刊如何举办质量把控的问题,以及奈何的论文才气被登载在这些期刊上。

Per Erik Ahl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