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小视频制造地铁恐慌 专家这些提醒值得掂量(2)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28 13: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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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用户进行直播或者拍摄短视频的行为,王四新认为多半都是商业行为,而商业行为,都是以逐利为基本诉求的,“对于这种用户,可以利用算法、大数据等,及时进行定点跟踪,并留存证据,便于之后司法机关进行处罚。”

  网友评论

  @枕山栖梦的世界:刑事拘留,这次玩的大了。

  @不该迷茫的年龄:稍不小心就触犯法律法规了,而且这种玩笑不好乱开的。

  @E_九十栗:现在有的人,整天追求一些名利虚荣的东西,你追求没问题,但扰乱社会秩序就非常有问题。

  @braveheart:无道德,无底线,危害社会治安,必须严惩。

  @五龙石山:以公共安全为代价成就一个人的商业行为。

  @思密达:对于那些在公共场合直播、拍视频的,应该出台相应的规定!

  @璋璋NIC:是不是应该普及宣传一下,在这种人群密集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的合理应对措施,人人都能更理智冷静的保护好自己,才能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

  典型案例

  “国内极限第一人”吴永宁高楼坠亡 花椒直播被判赔偿3万

  “国内极限第一人”吴永宁,从2017年开始在花椒直播等各大主流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的徒手攀爬高楼等高度危险性视频,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拥有上百万粉丝,成为网络名人。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落身亡。

  吴永宁攀爬高楼坠亡后,其母何某认为花椒直播对于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监管义务,将花椒直播的运营方诉至法院。今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花椒直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何某各项损失3万元。

  媒体评论

  人民日报:小视频不能这样拍

  拍小视频我们不反对,但不顾公共安全绝对不行。之前,还有过为了拍小视频在扶手电梯上逆行劈叉的,在厢式电梯里蹦跳、干扰电梯闭合的,爬上巡逻执勤的警车踩踏的……这些行为,既不顾自身安危,又妨害公共安全,轻者为不当,重者是违法,都是胡来。

  中国妇女报:对只顾流量的平台就该有“硬惩戒”

  在视频平台用户越来越广泛化、低龄化的现在,作为平台,要对敏感视频及时做到审核、告知、删除、屏蔽、注销,抑制“危险动作”的蠢蠢欲动;对默许有毒视频存在的平台,必要时相关部门也要敢于拿出经济处罚、整顿关停、司法判决等“硬惩戒”,让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成为平台的“第一价值取向”。

  北京日报:别让短视频钝化我们的思考力

  短视频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这么多人沉迷其中难以自拔?从传播心理学上分析,人们都有“所见即所得,最好别思考”的思维惰性,而从受众角度看,轻松娱乐的“沙发土豆”式内容往往更具吸引力。而这些疾速迭代的APP,从设计理念上就是在不断迎合、利用、挖掘着这些“人性的弱点”,让用户如“中毒”般停不下手、合不拢嘴。

  广州日报:为"玩命直播"拴紧防护绳

  如何为“玩命直播”拴紧防护绳?进一步厘清边界、强化审核,至关重要。近年来,网络直播野蛮生长之快、之乱,一度令公众猝不及防。经过强力整治,如今已卓有成效。但“玩命直播”一案提醒我们,还有不少模糊地带需要界定,仍有一些原则性问题需要厘清。

  北京青年报: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短视频拍摄伦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