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被判死缓男子20年不认罪 最高检正审查其案件(2)
监视居住结束后,林青华被刑拘,开始翻供,称自己曾遭到严重的刑讯逼供。当时也被关押在福清音西派出所的林玉豹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没直接见到林青华被打,但经常可以听到惨叫声,然后看到林青华被抬着或者扶着走过他们的监室。
今年73岁的律师周伟督还在为林青华案奔走。过去这些年,他收到了数十封林青华从监狱发来的信件。
检方一度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两年后重新批捕
判断林青华翻供后的表述是否为真,其婚外女友黄某是关键证人。
案卷材料显示,1996年11月21日的第一份询问笔录,记录了警方和黄某的对话。警方询问:7月15日早7点左右,林青华是否到过你处?黄某:15日早具体时间记不清,青华到过我处。
当年12月11日,警方找到黄某做第二次笔录。警方问:林青华7月15日到22日上午这一个星期时间是否都在和你一起玩?黄某:这一个星期都在我这里玩,有时也在这里住。
“案发时间是7月14日到7月15日凌晨,这个时间点林青华是否有在黄某处,这个最核心的问题竟然没有问?”林青华代理律师周伟督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至今对警方的两次取证的问法不解。
1997年1月7日,福清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林青华的决定。3天后,林青华获释。
获释第二天,公安机关认定林青华“从前吸过毒”,将其送往强制戒毒所。半个多月后,林青华又因上述抢劫案被获取保候审。
之后,林青华曾到多家医院就诊。福清市公安局法医门诊病历显示,林青华的手腕等处有创口疤。福清市医院报告单显示,林青华一只手的第二掌骨中段骨折,骨折两断段有大量骨痂形成。
林青华虽然获得自由之身,但其抢劫杀人的供述已经在村里传开,被害人一家不断控告,让他很难在村中立足,他带着妻子携女儿离开苍霞村来到福州市区贩卖海鲜。
之后的两年,林青华一家过上了相对平静的日子。这份平静在1998年12月17日被打破。
林青华妻子(现已离婚)林碧英告诉澎湃新闻,当天晚上,两人收摊后带着5岁的女儿入睡。警察持枪围住了他们租住的房子,带走了林青华。林碧英一边哭一边追着问为什么,有个民警停下来告诉她,“还是两年前那个抢劫案。”
10天后,林青华被福清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周伟督对比福清市公安局1996年和1998年两次提请批准逮捕书发现,并没有任何新证据。他认为,命案久拖不决,势必对办案机关造成压力。
福州中院两次判处死刑,福建高院两度发回重审
1999年6月21日,福州市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林青华起诉。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案发当晚,林青华用黑色猴帽蒙面,携带钢筋、来福枪等工具,窜至某村民家,用钢筋撬开木门,欲窃取电视机时,被女主人发现,林青华随即放下电视机,劫取其金项链1条、金手镯1只,并在欲离开卧室时,朝其家人开了3枪,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2000年3月29日,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罕见的是,法院当庭作出裁定认为:林青华虽然案发当晚去向不明,被害人也指认其犯罪,但认定,“林青华持枪入室抢劫的证据间无法形成锁链”,作案工具和赃款均未提取到案;公安提取的物证来源不明;证人吴洪弟推翻原证言否认借枪给林青华;凶器枪支来源不明;林青华虽然做过有罪供述,但出现反复。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