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被判死缓男子20年不认罪 最高检正审查其案件(3)
接近福建法院系统的知情人士程坤(化名)对林青华案曾做过细致了解。他向澎湃新闻表示,除了林青华的供述存在反复,经法院调查,其他证人证言也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在侦查阶段自称借枪给林青华的同村男子吴洪弟。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的前一天,吴洪弟曾出具证言,表示自己之前的供述是被“屈打成招”。吴洪弟表示,自己没有来福枪,更不存在借枪一说。2019年,澎湃新闻回访吴洪弟老家,多名村民表示吴已过世。
程坤表示,案件在二审期间,林碧英曾向省高院反映,公安机关对其调查有误,家中并没有什么猴帽,而笔录中称家里有猴帽。“1996年,我家女儿才四岁,怎么会买黑色的猴帽给她戴?”
2019年5月,澎湃新闻电话联系林碧英时,她同样做了上述表述。她表示,当时并没有看笔录,就直接签字,想不到笔录内容是这样。过去这些年,她和女儿相依为命,对女儿来说,父亲被指是杀人犯对孩子产生了巨大了影响,“总觉得抬不起头。”
对于现场指纹,程坤也存在质疑。根据卷宗材料,警方已对现场指纹拍照,也提取了众多指纹,为什么没有一枚指纹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据熟悉该案的知情人士介绍,福建省高院曾在2000年向侦查人员进行询问,有公安负责人称,虽然现场有指纹,但灰尘多,无法提取;询问还问到,既然无法提取现场指纹,为何还要花费如此大精力对全村中青年男子进行指纹取证?一名公安负责人称,是为了威慑犯罪分子。
案件被发回重审后,2000年6月13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处林青华死刑。
但福建省高院经审理后,第二次发回重审。
“发回裁定”指出:虽有一定证据认定林青华作案,但作案枪支,钢筋均未提取到案;现场指纹未做指纹鉴定,在公安机关提供的辨认照片中有部分姓名和被辨认人对不上;本案除了林青华在公安阶段的有罪供述外,缺乏其他证据予以证实。
林青华父母盼望着儿子早日归来。
另有“真凶”?但被扣的来福枪已销毁
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林青华案在2000年一度出现新的线索。
当年9月13日,苍霞村一名60岁女子向法官反映此案另有“真凶”。福建省高院的一份调查笔录记载,被该女子举报的男子在林青华案案发第二天失踪,几个月后回村到该女子的儿子家。这名男子向该女子承认做下此案,称“先开枪把女的腿打爆掉,女的大声喊叫,女儿推门从另一间房出来,他本意是欲持枪朝天开,不知为何打到女儿的胸上,只有他一人做案”。
接到该情况反映后,法院相关办案人员经查发现,该男子因为盗窃、抢劫正关在监狱中。调阅卷宗后,办案人员发现,该名男子所涉抢劫案从作案手段、作案对象等,与林青华抢劫案有相似之处。卷宗中还显示,该男子被刑拘时,警方扣押了一把来福枪。
上述知情人称,法院办案人员曾一度很重视:如果这把来福枪能和林青华案现场留下的弹壳进行痕迹鉴定,就可以确认两案作案工具是否一致,真凶是否为同一人。遗憾的是,办案人员找到公安机关了解,经办人员称案情已经查清,来福枪已经销毁。男子在监狱,也无法直接提审。
就这样,这条线索戛然而止。
2003年8月,福州中院第三次审理此案。在没有证据变化的情况下,仍认定林青华犯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