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款能否用于事故赔偿?
众筹款能否用于事故赔偿?
公益捐款能否抵扣赔偿款?近日,济南中院二审判决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事故次要责任人在被起诉索赔后提出,自己已经通过“水滴筹”为事故受害人募集捐款20余万元,应在其赔款中扣除,但该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侵权人通过“水滴筹”为被侵权人发起捐赠,所筹集的善款能不能冲抵赔偿款,确实是一件闻所未闻的新鲜事,值得一议。当地法院认为,无论谁发起“水滴筹”,其目的是为了挽救被侵权人的生命,帮助被侵权人走出困境,捐赠者也是出于这种目的而慷慨解囊,因此这钱只能用于被侵权人的治疗,而不是帮助侵权人。这一判决,对于此案而言,无疑是公正的。
当然,由此案联想到另一种情况。假如,侵权人的经济条件并不差,完全有能力承担医疗费和赔偿责任,因为不愿意全额支付而寻求众筹,当然不应该,也不能用众筹款来抵赔偿款。但若侵权人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和赔偿款,如果亮明身份,说清事由,用众筹办法来解决医疗和赔偿问题,似乎也未尝不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侵权人在朋友圈里发起众筹,捐款者恐怕也不仅出于对被侵权人的同情。就像某家人陷入困境(生病也罢,赔偿也罢),众亲友给钱支持,这钱要怎么用,亲友们是不会深究的。
总之,新事物要有新视角,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此才能兼顾法理与人情。 (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