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泄情绪不能打破法令底线(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7-11 1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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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犯法的客观方面和加害的客体看,常仁尧对张老师拦截、辱骂、殴打,激发多人围观,并录制视频向他人流传,受到网民和舆论品评后,不只未实时悔过、采纳法子减小影响,反而在网络上再次宣布视频推卸责任,激发更多存眷,对老师的侮辱伤害扩散范畴更广,网络舆情进一步进级。常仁尧的行为不只严重侮辱了张老师,严重影响了张老师及其家人的事情、糊口,并且严重挑战了中华民族尊师重道的传统美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粉碎了社会民众秩序,其行为切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

  法院称,在量刑情节上,经查,案发后,常仁尧在返回栾川共同公安构造观测途中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法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惩罚。常仁尧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惩罚。辩护人关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的辩护意见创立,予以采用。公诉构造指控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的犯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罪名创立。

  处罚羞辱反扑行为

  建议尊师重教美德

  一审宣判后,本案审判长陶占省在接管《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案件的三大争议核心举办了分解:关于作案念头,从犯法的主观方面看,常仁尧主观上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托故滋事的存心明明;关于太过体罚,现无充实证据证明张老师对常仁尧的教诲方法明明不妥,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失;关于视频遍及流传,常仁尧录制视频及流传和宣布辩解视频行为,与网络发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严重影响被害人事情、糊口的危害效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干系。

  陶占省说,从常仁尧的详细行为来看,其在筹备拦截张老师之前就将手机交给同行的潘某同步录制视频,在侵害行为竣事之后,常仁尧让潘某寓目视频,又不失机缘地通过网络流传给其同学寓目。在网络舆情迅速发酵之时,常仁尧宣布辩解视频等行为,是一个一连连贯的进程。常仁尧作为一个受过高档教诲的成年人,将有暴力色彩和违反人们行为日常准则的视频在互联网流传,会引起网络媒体和社会公家的存眷,对其行为的效果,其是明知的。

  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对记者阐明称,本案的审理措施正当,定刑精确,量刑适当。本案被告人常仁尧在交通要道殴打老师,辱骂、反扑老师,蓄意举办录像并在网络上流传视频,影响极为恶劣,切合司法表明中寻衅滋事的景象之一。至于被告人辩护的其初中班主任曾经对其举办吵架的辩照顾护士由,不影响其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定要件。

  “法院的讯断贯彻了罪刑法定和罪责刑一致的刑法根基原则,是客观合理的,在社会导向和道德导向上也具有符号性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汪海燕说,常仁尧和被害人之间是师生干系,其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粉碎了正常社会秩序,对法令所掩护的社会干系造成严重侵害。无论20年前张老师对常仁尧的教诲方法是否适当,均不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失,也不能成为20年后对其辱骂、殴打的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