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巨额索赔应否得到支持?
山东曹县青年韩某,在明知青岛一家超市销售的入口红葡萄酒包装不切合国度尺度的环境下,分两次从超市购置了2万余元的红葡萄酒,并全程同步摄像。之后,韩某凭购物根据及录像视频,向法院提告状讼,提出十倍货款的索赔。因诉讼请求未获一审法院支持,韩某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最终,青岛市中级法院终审讯断销售红酒的超市向韩某付出十倍抵偿金。青岛市中级法院的这份民事讯断书引起社会遍及存眷,在网上也得到大量网友的点赞。
知假买假,诉请十倍抵偿
韩某是一名“90后”职业打假人,他对商家的卖假行为很是悔恨,一旦发明有商家卖假,他城市努力打假。很长一段时间,他发明商家销售的入口红葡萄酒中,许多包装贴签不切合国度尺度。他曾在广东省珠海市就此卖假行为打假50多次,涉案代价400余万元,固然败多胜少,但他并没有放弃。
2018年7月1日,韩某到青岛市出差。在李沧区多优美批发超市购物时,他发明该超市销售的入口红葡萄酒贴签不切合国度尺度。他随即购置了6瓶SALVALAI红酒,通过刷卡方法向多优美超市付出酒款共计10080元,多优美超市给韩某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这6瓶酒,是销售员从摆放酒的展示柜中取出交给韩某的。
在此次购物中,韩某将本身从进入超市、购置入口红酒、超市销售员取货、本身结账付款、超市收款员向本身开具发票、本身携购置的红酒走出超市,到上车磨练的进程,举办了全程录像。
4天后,韩某又一次来到这家超市,花了上次同样的钱购置了同品牌同数量的红葡萄酒。这次购置的6瓶酒,是超市整箱出售。韩某对这次购置的进程也举办了全程录像。
两次购物后,韩某持取得的证据,将多优美超市诉至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韩某诉称:本人于2018年7月1日和5日在多优美超市先后购置了6支SALVALAI干红和一箱SALVALAI红酒。两次共计12支,付出人民币20160元,多优美超市给本人开具了发票。本人购置上述红酒后,发明该红酒瓶身未粘贴中文标签。按照食品安详法第97条之划定,该红酒属于克制入口的产物。多优美超市明知该红酒不切合我国食品安详尺度仍然向本人出售,侵害了本人的正当权益。为此,请求法院判令多优美超市返还本人小我私家消费的购货款20160元,并判令多优美超市向本人付出该购货款十倍抵偿金201600元。
多优美超市认为,韩某在短短的5天内,分2次购置了12瓶红葡萄酒,且每次都对购置的全程举办录像,购置后又当即向法院提起十倍货款的索赔,显然不是为本身正常消费购置红葡萄酒,而是以营利为目标的知假买假行为。对韩某的这种行为,多优美超市的策划者恼怒不已,当庭指责韩某是以营利为目标,不是我国消费者权益掩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应驳回韩某的诉讼请求。
多优美超市的策划者还向法庭提交了4份生效讯断。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讯断书中,查明韩某在该院同时告状了多个差异的超市,且均是以所购产物没有中文标签为由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付出货款十倍的抵偿,韩某在多个案件中提交的证据形式也根基一致。据统计,该批案件数量在50宗以上,涉案标的达400万元以上。广东省珠海市的两级法院的4份讯断均驳回韩某主张十倍抵偿的诉讼请求。
一审:不支持十倍抵偿
李沧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边争议的核心之一在于,韩某是否属于消费者。
依据消费者权益掩护法第2条的划定,消费者是相对付销售者和出产者的观念。只要在市场生意业务中购置、利用商品或接管处事是为了小我私家、家庭糊口需要,而不是为了出产策划勾当可能以营利为目标而购置、利用商品或接管处事的,就该当认定为“为糊口消费需要”的消费者,属于消费者权益掩护法调解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