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亮剑虚假诉讼,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
检察机关亮剑虚假诉讼,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
什么是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有哪些特点和危害?检察机关如何依法开展虚假诉讼监督?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打击虚假诉讼
共筑司法诚信”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虚假诉讼监督已逐渐成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着力点。”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虚假诉讼危害极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侵害利益多元化,严重妨害司法秩序。虚假诉讼行为人虚设债权债务、伪造变造证据等行为不仅损害第三人利益,还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妨害司法秩序和国家治理,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破坏社会诚信和公序良俗,浪费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方式隐蔽多样,发现查处难度大。一个巴掌拍不响。虚假诉讼主体之间往往具有特殊利益关系,多表现为亲戚、朋友或关联企业、上下级单位等密切关系,双方表面对立,但实质相互串通,往往采取隐瞒事实、异地起诉、伪造代理手续等方式,在诉讼过程中默契配合,从而逃过法官的审查。在实践中,虚假诉讼行为人一般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造假能力,虚假诉讼手段隐蔽,难以识别。
——表现形式往往缺乏对抗性,以调解结案居多。在虚假诉讼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双方具有共同的利益,对抗性明显不足,往往采取和解、放弃答辩等方式进行,以期迅速结束诉讼程序,取得法院法律文书,达成非法目的。所以,在虚假诉讼案件中,以调解结案居多。
——案件数量仍然处于高发阶段,类型多为涉财型纠纷。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量整体呈上升趋势,仍处于高发阶段。从案件领域情况看,财产性纠纷案件成为发生虚假诉讼的多发领域,从民间借贷为主,逐步扩展到房地产纠纷、离婚析产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以及保险理赔、仲裁、公证等领域。
发布会通报的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2017年办理1920件,2018年办理2883件,2019年第一季度办理652件。
民间借贷纠纷成为虚假诉讼“重灾区”
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了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广州乙置业公司等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就是一起典型的涉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
为侵占国有资产,广州乙置业公司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骗取法院生效支付令、造成价值一亿余元的国有资产流失。发现案件线索后,广州市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与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组成办案组共同办理该案。“案件的突破点是证明这是一笔假借款。”广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征在发布会上介绍说,通过查阅大量的诉讼资料、向多部门调查核实以及向当事人询问确认后,获取了大量的证据材料证明广州乙置业公司的确存在造假的故意。该案件于2018年成功结案,为国家挽回了1.09亿余元的财产损失。
为何民间借贷纠纷会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呢?元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答了这个疑惑: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事实简单,合同履行路线短促,成诉的证据要求低,除借据外,汇款凭证也可以通过银行交易后将款项返回打款者的形式轻松获取,尤其是在诉讼经验丰富、深谙技巧的高手策划包装下,虚假诉讼的证据形式在外观上更加规范、真实而不易被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