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亮剑虚假诉讼,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2)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5-23 09: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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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假诉讼案件花样迭出,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压力不小。为了切实提高监督虚假诉讼的力度与效果,实践中,检察机关不断增多涉足的案件类型,扩展监督的领域。除传统领域外,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各地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社会矛盾较为集中的领域,如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发现、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道路交通事故等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力度;着力查办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拆迁安置、房地产权属、建设工程合同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

  亮剑虚假诉讼,民事检察监督将持续发力

  为促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开展,提高监督质效,检察机关不断思考,积极探索:

  ——总结、宣传、推广现阶段取得的工作经验,力争把“盆景”变成“风景”。例如,发布指导性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工作。

  ——针对线索发现难问题,部署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研发办案辅助软件,对法院已经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进行检索。比如虚假民间借贷案例,大多数都具有虚构债务、调解结案、缺乏对抗性等特点,根据这些存在的特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去发现现有裁判文书存在的共同的特点,找线索,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

  ——本着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积极探索开展溯源治理。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均是法院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属于事后监督。如何将虚假诉讼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还需要审判机关的力量。检察机关将通过监督促使有关司法人员加强对虚假诉讼的识别和预防,实现“防范于未然”。

  谈到2019年虚假诉讼监督工作重点,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办案要服务于大局,结合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以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发挥民事监督作用。例如在脱贫攻坚战涉及到的农民工工资领域的虚假诉讼,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让虚假诉讼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根除虚假诉讼这个“毒瘤”,非检察机关一家之力可以实现,需要相关各方同向发力,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权利得到保障。

  (本报北京5月22日电)

  孙风娟 史兆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