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江苏样本”:关键在打 根本靠治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5-27 07: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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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的“江苏样本”:关键在打 根本靠治

  2018年1月,全国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迅速行动起来。2018年2月8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及时出台方案,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2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1年多来,江苏紧紧围绕中央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掀起强大攻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据江苏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的满意率达94.4%。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力牵引下,全省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优化,去年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7.9%、公众安全感达到97.6%。  

  精准打击形成打击黑恶势力压倒性态势

  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垄断垃圾清运、控制码头运输、帮人“撑场子”、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讨债……2018年9月18日至19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严某等21人涉黑一案提起公诉,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悉,这是江苏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的第一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各地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省市县三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共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1.4万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5621条,江苏省扫黑办直接发放举报奖金41.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聚焦中央明确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犯罪,先后组织开展“利剑”“钟山”等系列专项行动,在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 “村霸”“行霸”等传统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将斗争锋芒指向“套路贷”等新型犯罪领域,同时密切关注黑恶势力向网络空间渗透的动向,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实施精准打击。

  今年1月,由江苏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8人“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徐某等人有期徒刑19年到1年9个月不等。

  此案为江苏首例判决的“套路贷”涉黑案件,公检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套路贷”案件打击处理机制,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摧毁“套路贷”涉黑组织15个,今年以来涉债类警情同比下降9%。近期,江苏省金融办、省扫黑办联合发文在全省开展全面排查放贷活动、坚决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

  此外,江苏的公检法加强衔接配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办案、指定管辖等方法,排除一切办案干扰和阻力。

  2018年11月,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高压震慑下,全省共有4000多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江苏还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民生领域突出治安问题的打击整治,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2018年10月中旬以来,这条消息传遍了常熟市大街小巷。

  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龚某、刘某在常熟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这是江苏查处并宣判的第一起以“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据介绍,江苏公检法制定出台程序衔接、审查指引、办案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打击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细化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对于重点案件牵头,建立会商机制,并派出专家组实地指导办理。组织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调卷审查,针对发现问题,逐一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