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频发冲击社会诚信 专家建议加大惩戒力度(2)
2018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详细列举了各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和“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为打击虚假诉讼提供法律保障。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最高法除了联合最高检发布司法解释外,还亲自审理了我国第一例虚假诉讼案。
特莱维国际花园是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莱维公司)在东港市开发的一个楼盘,工程完工后,商品房的销售情况非常好,粗略估计赚了上亿元。可就在楼盘销售的节骨眼上,突然传来了消息,“房子被查封了”。
谢涛作为特莱维公司的副总经理,从亲戚朋友那儿东挪西借了270万元,加入特莱维国际花园这个项目中。房子被封,意味着他投的钱可能打水漂。他赶紧跑到东港市房管局打听,得知是特莱维公司欠了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宝公司)8000多万元的债务,特莱维国际花园还未出售的两万多平方米房屋被法院全部查封了。
面临同样困境的不仅是谢涛一个人,在丹东东港,特莱维公司还欠着两家建筑公司工程款近2000万元。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等特莱维公司还完欧宝公司的钱,才能轮到他们这些人。无奈之下,谢涛开始申诉,但5年时间里一直没什么进展。直到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沈阳设立第二巡回法庭,才给谢涛带来了一线曙光。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受理此案后,查出欧宝公司与特莱维公司之间的所谓借款,根本就不是真实的借款,而是“欧宝公司与特莱维公司为了躲避债务,恶意串通设计的一个局”。
通过审理,巡回法庭最后对上海欧宝公司和特莱维公司各罚款50万元。
“巡回法庭对这起案件的公正判决,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谢涛说。
熟人捏造事实
增加查处难度
《解释》提到虚假诉讼中的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
对于捏造事实,有专家分析总结了3种类型:一是“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二是“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三是“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广州市民杨某章和其朋友就“自导自演”了一场“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
“过了不到一年就闹离婚,婚后买的房屋要分一半钱,太亏了!”每当想起这件事,杨某章心里就堵得慌。
自学法律后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吴昕,是和杨某章一起长大的发小。得知杨某章的烦心事后,吴昕出了一个“妙计”:首先,由杨某章向吴昕出具一张金额为98万元的借条,然后由吴昕到法院提起诉讼,在将杨某章和妻子徐某列为共同被告的同时,申请对夫妇两人婚后购买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等到判决执行后,吴昕再将所得钱款返还杨某章。
杨某章听完,立马竖起大拇指,连声叫好。
起初,事情进展顺利。吴昕持98万元的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杨某章及妻子徐某还款。法院受理后,按照吴昕的诉讼保全申请,对杨某章、徐某共有的房屋进行了查封。
法庭审理中,吴昕、杨某章均对98万元没有异议。很快,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章、徐某共同向吴昕归还借款98万元。
“吴昕每月工资才4000多元,刚够自己生活,他的父母也是工薪阶层,近百万巨款从何而来?”徐某觉得此事蹊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