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频发冲击社会诚信 专家建议加大惩戒力度(3)
在律师的帮助下,徐某一边向中院提起上诉,一边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很快,吴昕、杨某章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下,供认了进行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
中院收到徐某提交的公安机关立案信息后,认定吴昕诉杨某章、徐某民间借贷案系虚假诉讼,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吴昕的诉讼请求。
法院就杨某章、吴昕涉嫌虚假诉讼审理后,认定杨某章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吴昕犯帮助伪造证据罪,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句古话,最终在杨某章身上得到了应验。
北京律师肖东平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虚假诉讼的问题,首先在于一部分当事人道德观念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不惜以身试法,骗取法院诉讼文书确认。虚假诉讼案件的行为人通常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如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往往经过当事人周密串通、精心策划,并且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形式上的合法性,使得查处的难度增大。
此外,有法律人士通过对一些虚假诉讼案例的分析,发现虚假诉讼的制造者除了一般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外,律师、法官等也可能成为虚假诉讼的制造者。
“对于这些具有特殊身份的人群,不仅适用于刑法,还可以结合律师法、法官法等与其特殊身份有关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双重制裁,如此才能严厉打击知法犯法、权力滥用的行为,同时更好地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这名法律人士说。
加大惩戒力度
强化信用建设
2018年5月15日,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浙江一检察院在审查一批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了9件在法院审判阶段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2018年3月,方某等9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资报酬共计133万余元。
由于目前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对方某等9人的案件予以立案。
“拖欠工资数额高,是我们审查中发现的第一个疑点。此外,原告9人属于不同工种的员工,但所欠工资的时间跨度、工资数额却基本相同,使得这个案件的疑点更加增大。”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检察官还发现,方某等9人的案件庭审时,没有一个当事人出庭,全部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此外,9件案件中的原被告双方已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只等法院出具调解书了。
时间紧迫,检察院一面建议法院暂缓出具调解书,另一面积极开展调查。
在检察官的询问中,多名“原告”言辞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有的甚至对参加工作的日期、工资标准也说不清楚。于是,检察院将方某等9人以涉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线索移交给了公安分局。
谎言看似完美,但终究漏洞百出。公安机关没费多大周折,就让一起恶意串通试图转移资产的虚假诉讼案浮出水面。
随后,法院对方某等9人的案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涉事公司以妨害民事诉讼作出罚款8万元的司法制裁。
据承办法官介绍,方某等9人的案件,具有虚假诉讼的典型特征。从涉案标的看,虚假诉讼涉案金额较大;从当事人到庭率看,虚假诉讼当事人到庭率较低;从案件处理结果看,虚假诉讼通常以调解方式结案。因虚假诉讼行为人之间事先进行充分的对质准备,在庭审现场,双方一般不会出现激烈对抗,多以接受调解获得执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