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杜绝医源性感染发生

光山新闻网 王林 2019-05-31 10: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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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管理者要提高对感染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制度要求,健全院内感染防控制度。突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重点,做好重点科室感染控制工作,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测制度,及时评估,降低潜在感染风险。

  □ 本报记者 侯建斌

  这几天,江苏东台成为关注焦点。69名血透患者被确认丙肝病毒感染,让东台市人民医院站到了风口浪尖。

  官方通报称这起事件是由于医护人员手部卫生消毒、透析时所使用的相关设备消毒以及透析区域消毒措施执行不规范造成的。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这类典型案例背后折射出的医疗机构感控领域的薄弱环节,早就引起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高度重视。

  就在5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印发《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感控制度》),要求各地医疗机构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传播,杜绝医源性感染发生,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

  专家认为,做好感控工作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底线要求,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中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通知》明晰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对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已有制度未被严格遵守

  5月13日,东台市人民医院发现一例丙肝抗体阳性病人,随后院方对在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161名患者进行筛查。经筛查发现,有69人感染丙肝病毒。

  经国家卫健委、江苏省卫健委和东台市卫健委组成的专家组调查认定,这次事件是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引起。

  包括盐城市卫健委、东台市卫健委、东台市人民医院的16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但这并非该案的终点——东台市人民医院已被责令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针对东山医院感染管理为何层层失守的追问也还在继续。

  记者通过网络公开查询发现,类似的事件不在少数,近年来各地已发生多起医院感染丙肝的相关案例。

  2016年2月,陕西镇安县医院发现血透患者丙肝病毒感染,最终确认26人被感染;2013年,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发生群体性丙肝感染事件,有99人确诊感染丙肝病毒。

  当然,医源性感染案例还不止是丙肝病毒,感染艾滋病、新生儿感染等病例悉数在列。

  2017年1月,浙江省中医院一名技术人员违反“一人一管一抛弃”操作规程,在操作中重复使用吸管造成交叉污染,最终导致5名治疗者感染艾滋病病毒。

  本月12日,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也发生一起由肠道病毒引起、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新生儿感染事件,造成5例患有新生儿肺炎等基础疾病的患儿死亡。

  近年来医源性感染案例频频发生,其背后有哪些问题值得反思?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医药卫生法学副教授邓勇看来,一方面可以看出医院管理者对感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管控工作不到位,缺乏预防感染的安全管理措施;另一方面暴露出人才队伍参差不齐,医院感染专业知识培训不足的问题。

  “医务工作者和院内工作人员对医院感染认识不足,预防医源性感染意识差。”邓勇举例说,在操作中不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和规范,操作时不戴手套、帽子及口罩,检测后随意处置标本,不及时消毒受污染的台面地面等时有发生。

  邓勇告诉记者,医院感染涉及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标本管理制度、消毒及清洁制度、实验室人员的出入制度、医疗废物的处理等制度,环节众多,控制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