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杜绝医源性感染发生(2)
“尽管这些制度很难说没有漏洞,但有关医源性感染预防的要求十分明确的。”中国卫生法学会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王维嘉同样认为,医源性感染案例多发的原因多样,归根结底是有关人员未能严格遵守现有的各项医疗制度。
应当建立全员培训制度
《通知》要求,对感染性疾病病例较多,易发生人间传播,特别是易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科室,要重点关注并加强管理。尤其要针对新生儿病房、新生儿重症监护室、重症医学科、器官(骨髓)移植病房、血液透析中心(室)、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产房、急诊科、口腔科、介入手术室、输血科、内镜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和科室的特点,制订并落实具体防控措施。
与此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对重点科室的主动监测,对侵入性操作环节(例如手术治疗、中心静脉插管、留置导尿管、呼吸机辅助呼吸、透析治疗、内镜操作等)实现全覆盖。
这一次,感控人才队伍建设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控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感控专(兼)职人员配备充足,感控队伍专业结构合理,健全感控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和激励机制,加大投入倾斜力度,保持感控队伍的稳定性。
《通知》还提出,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控全员培训制度,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感控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专项培训。
在培训对象上,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后勤(包括外包服务)等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效果考核。
将参加培训情况以及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医师定期考核、护士执业注册、药学、医技以及其他人员档案管理等,并与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在邓勇看来,建立感控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医院感染专业知识培训,有利于全面提升医务工作者和院内工作人员对医院感染防控认识,提升预防医源性感染水平。
邓勇认为,《通知》提出的建立多学科、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开展感控,这对于真正破解感控薄弱环节意义重大。
《通知》还将感控工作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邓勇说,这一举措意在促进感控水平的不断提升。
加强感染预防体系建设
与《通知》一起印发的是《感控制度》,卫健委要求各地要依照《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制度措施,加强全过程管理。
这份文件不仅对感控分级管理制度、感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感控标准预防措施执行管理制度、感控风险评估制度、侵入性器械/操作相关感染防控制度、医疗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等内容作了精确定义,而且提出翔实具体的要求。
其中,《感控制度》要求建立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报告责任制,制订并执行感染监测以及感染暴发的报告、调查与处置等规定、流程和应急预案。
王维嘉认为,值得肯定的是,《感控制度》将抗生素的使用从建议性规定上升为强制性规定,而且突出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对感染的直接责任。
《感控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基本要求,具有“底线性”“强制性”,同时也为医疗机构开展感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邓勇告诉记者,“当下更重要的是如何让《感控制度》尽快落地,如何真正补齐感控领域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