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奇修:奋力谱写“十四五”财政支农工作新篇章(4)
(三)支持补上资源环境治理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做好“连通”文章。2021年启动水系连通第二批试点项目,并将试点名称调整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2021年4月初,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印发试点通知,部署各地通过竞争立项推荐试点县。做好“治理”文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相关省份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要强化各项措施的协同配合,持续推动华北地区节水压采和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做好“利用”文章。2021年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实行整县集中推进。要结合实际,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地区综合利用。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探索产业模式和运行机制,稳步提高省域内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
(一)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2021年4月,财政部修订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新的办法明确对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农村综合改革情况较好、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地区予以激励。省级财政部门要依据修订印发的办法,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确保用好、管好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二)抓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
扎实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建设过程中,坚持以农为本。准确把握田园综合体发展定位和功能作用,以“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基本要求,保持田园风光,尊重自然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生态功能产业化。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农村生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生态资源价值有效转化,形成可持续运行的田园综合体推广模式。坚持探索创新。探索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政策体系,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形成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形成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效应。
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要加强政策集成。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关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激发资源要素活力,坚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一体推进,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注重科技支撑。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乡村,改善乡村管理服务,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的能力。要着力创新机制,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着力构建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四项机制,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振兴模式。
(三)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财力安排,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经费监管,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