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13)
气候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显著影响,全球许多区域出现并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复合型事件的概率和频率大大增加,高温热浪及干旱并发,极端海平面和强降水叠加造成复合型洪涝事件加剧。2021年,有的地区遭遇强降雨,并引发洪涝灾害,有的地区气温创下历史新高,有的地区森林火灾频发。全球变暖正在影响地球上每一个地区,其中许多变化不可逆转,温度升高、海平面上升、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对全球粮食、水、生态、能源、基础设施以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长期重大威胁,应对气候变化刻不容缓。
(二)中国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强大动力
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谈判,推动达成和加快落实《巴黎协定》,以中国理念和实践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新格局,逐步站到了全球气候治理舞台的中央。
领导人气候外交增强全球气候治理凝聚力。习近平主席多次在重要会议和活动中阐释中国的全球气候治理主张,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取得重大进展。2015年,习近平主席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达成2020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作出历史性贡献。2016年9月,习近平主席亲自交存中国批准《巴黎协定》的法律文书,推动《巴黎协定》快速生效,展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雄心和决心。在全球气候治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时,习近平主席多次表明中方坚定支持《巴黎协定》的态度,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表明了中国全力推进新发展理念的坚定意志,彰显了中国愿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新贡献的明确态度。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二氧化碳减排、非化石能源发展、森林蓄积量提升等一系列新目标。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提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展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责任担当。2021年10月,习近平主席出席《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强调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国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
积极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国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坚持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引导和推动了《巴黎协定》等重要成果文件的达成。中国推动发起建立了“基础四国”部长级会议和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等多边磋商机制,积极协调“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七十七国集团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立场,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团结、捍卫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参加二十国集团(G20)、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金砖国家会议等框架下气候议题磋商谈判,调动发挥多渠道协同效应,推动多边进程持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