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9)
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支撑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发挥绿色金融重要作用,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转化。
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提出涵盖气候变化及影响等5大类36个指标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报表制度,持续对统计报表进行整体更新与修订。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在已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的基础上,提交两次国家信息通报和两次两年更新报告。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印发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组织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加快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加强绿色金融支持。中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先后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甘肃、新疆等六省(区)九地设立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功能,引导试验区加快经验复制推广。出台气候投融资综合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市场资金引导机制,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完善绿色债券配套政策,发布相关支持项目目录,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应对气候变化。截至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11.95万亿元,其中清洁能源贷款余额为3.2万亿元,绿色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达8000亿元,位于世界第二。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科技创新在发现、揭示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中将发挥关键性作用。中国先后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技术推广清单、绿色产业目录,全面部署了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工作,持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强化智库咨询支撑,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开展10余个应对气候变化科技研发重大专项,积极推广温室气体削减和利用领域143项技术的应用。鼓励企业牵头绿色技术研发项目,支持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建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工艺和技术。成立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以下简称CCUS)创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CCUS专委会等专门机构,持续推动CCUS领域技术进步、成果转化。
三、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发生历史性变化
中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国内、胸怀世界,以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以大国担当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经济发展与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凸显
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致力于将绿色发展理念融汇到经济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绿色已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8%,超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目标,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了中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到2020年下降40%-45%的目标,累计少排放二氧化碳约58亿吨,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2020年GDP比2005年增长超4倍,取得了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巨大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历史性成就,环境“颜值”普遍提升,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均圆满超额完成。其中,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7%(目标84.5%);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相比2015年下降28.8%(目标18%);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到83.4%(目标70%);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0.6%(目标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均在2019年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基础上继续保持下降。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取得决定性成效。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