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7)
碳市场为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碳减排关系提供了有效途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
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碳市场可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利用市场机制发现合理碳价,引导碳排放资源的优化配置。2011年10月,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个省、市启动。2013年起,7个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2021年9月30日,7个试点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4.9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9.78亿元。试点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保持较高水平,市场覆盖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趋势,有效促进了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强化了社会各界低碳发展的意识。碳市场地方试点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摸索了制度,锻炼了人才,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持续推进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制度体系是推进碳市场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更好地推进完善碳交易市场,先后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案。2021年以来,陆续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规范和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三项管理规则,初步构建起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进程,夯实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基础,规范全国碳市场运行和管理的各重点环节。
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得到国内国际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截至2021年9月30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约1765万吨,累计成交金额约8.01亿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建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体现交易主体的社会责任和低碳发展需求,促进能源消费和产业结构低碳化,2012年,中国建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截至2021年9月30日,自愿减排交易累计成交量超过3.3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逾29.51亿元,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已被用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配额清缴抵销或公益性注销,有效促进了能源结构优化和生态保护补偿。
(五)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