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4)
中国一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机遇,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既不会超出资源、能源、环境的极限,又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地球家园呵护好。
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中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中国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门增加条款,为实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和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提供法治基础。为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协同、工作协同和机制协同,中国从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制度体系、试点示范、国际合作等方面,明确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中国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把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作为突破口和“牛鼻子”,制定作战计划和方案,细化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保障条件,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尊重自然,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中国主动作为,精准施策,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试点工作。将自然保护地、未纳入自然保护地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的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生态系统休养生息,提高固碳能力。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中国制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积极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积极培育绿色市场。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布并持续修订产业指导目录,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更有力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中国持续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扩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钢铁、铁合金、焦化等13个行业准入条件,提高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提高高耗能产品差别电价标准,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公布12批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2018年至2020年连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督查检查,持续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中国把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抓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组织各地区全面梳理摸排“两高”项目,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开展“两高”项目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建设运行的“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建立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